关于数字人事个人绩效成绩的说明

徐西树

<h3> 2019年1月1日数字人事在我市税务系统全面上线,目前我们也迎来了全面上线后的第一个考核年度,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数字人事个人绩效成绩的计算方法、排名划段以及评优,特做以下说明:</h3> <h3>  一、成绩计算</h3><h3> 数字人事个人绩效成绩分值100分,由日常绩效(平时考核)、公认评价和加减分三项内容组成,其中,日常绩效(平时考核)占比70%,分别由组织绩效挂钩、领导评鉴、现实表现测评三项构成;公认评价占比30%,由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构成,分别占比70%和30%。内部评价由年终测评、“一报告两评议”测评和廉政测评构成,外部评价由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行风评议构成;加减分按照符合文件规定的加减分项目得分的70%直接计入个人绩效成绩。数字人事个人绩效成绩结构图如下:</h3> <h3><br></h3><h3><br></h3><h3>如您是领导班子正职,则您的个人绩效成绩是这样构成的:</h3> <h3><br></h3><h3><br></h3><h3>如您是领导班子副职,则您的个人绩效成绩是这样构成的:</h3> <h3><br></h3><h3><br></h3><h3>如您是部门正职,则您的个人绩效成绩是这样构成的:</h3> <h3><br></h3><h3><br></h3><h3>如您是部门副职,则您的个人绩效成绩是这样构成的:</h3> <h3><br></h3><h3><br></h3><h3>如您是一般人员,则您的个人绩效成绩是这样构成的:</h3> <h3>  二、划段及结果应用</h3><h3> 年终,数字人事系统依据个人绩效成绩按照领导正职、领导副职、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一般人员五个序列分别进行排序。个人绩效成绩位列对应序列前40%的人员为第一段人员,位列对应序列后60%的人员为第二段人员。</h3><h3> 根据《税务系统数字人事数据应用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一条规定: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年度上考核得分(个人绩效成绩)处于第一段人员中产生。</h3>

绩效

成绩

个人

人事

构成

评价

数字

人员

正职

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