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又是一年跨年之际,回顾过去已成为美好的回忆,征途四驱的会员们天天听着老会员念念不忘的哈拉湖充满了向往,会员们都在天天吵着要去,于是主席与我商量,决定今年跨年满足大家的心愿,我们一起在无人区跨年。</h3> <h3>哈拉湖百科:</h3><h3> 哈拉湖---地球的最后一滴眼泪,是青藏高原上内陆流域一个大型咸水湖,面积 60200公顷,海拔4078米,该块湿地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湖泡,常年蓄水,属浅水小型湖泡,大面积为沼泽地。 哈拉湖是青海第二大湖泊,又称黑海,湖泊面积593平方公里,湖面海拔4077米,属咸水湖。哈拉湖流域面积近4800平方公里,四周多雪山冰川,冰川面积89平方公里,冰川储量约5 0亿立方米,年冰川融水0.65亿立方米,年降水量200余毫米,流域内河流短小且多为时令河。哈拉湖蒙古语(哈拉淖尔)意为黑色的湖,是青海第二大湖泊,也是深藏在祁连山腹地,鲜为人知的高原咸水湖。</h3> <h3>蓝天白云,心情得到释放,美得极致</h3> <h3>走河道是经常性的</h3> <h3>路遇野驴群</h3> <h3>冰冻的湖面,只是周围</h3> <h3>出行装备:</h3><h3>1.出行车辆为六至八辆,必须四驱硬派越野车,优先考虑带绞盘车辆,车辆必须出行前做过全车检查,确保车辆行进中无故障,车辆有车载电台,30升备用油桶一个,油桶必须合规的防爆油桶,各车无条件服从领队指挥。</h3><h3>2.人员必须有耐零下40度的心里准备,带耐零下三十度睡袋,衣物,高原缺氧,个人的身体状况必须告知领队,对于隐瞒身体健康状况的一经发现,未进无人区之前予以退队,自行返回白银,拼车名额18人-24人,拼车出行,完全遵照征途四驱俱乐部的拼车协议执行,拼车人员无条件服从领队指挥,进入无人区绝不允许擅自协商开动所拼车辆。</h3><h3>3.费用说明,拼车人员,出行之前先缴纳1500元/人,用于订宿,订餐,购买特种保险。</h3><h3>4.<span style="line-height: 1.8;">缴</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费方式:转账或现金交付领队,杜绝空降。出发前退订或行程中离队的费用一概不退。</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5.行进路线:</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北进哈拉湖,东出哈拉湖,并且为了应对天气因素,领队有随时调整行进线路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反驳。</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6.出行时间:</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12.30日中午——1.2日3.5天</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 </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1、发扬团队精神是户外等活动获得成功的基础,拒绝小农意识;</span></h3><h3>2、认同末位队员行进速度是保障队伍安全的基础,反对个人英雄主义;</h3><h3>3、尊重当地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尊重并习惯农牧民的生活方式;</h3><h3>4、维持生态平衡,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得捕杀,买卖或惊吓。保护自然植物资源的完整,严禁砍伐生长的树木,及无目的的践踏或焚烧;严禁采摘花草。</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5、保持户外线路目的地的环境卫生,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打包带回等方法处理。</span></h3><h3><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span style="line-height: 1.8;">【免责声明】:</span><br></h3><h3>1、发起人及领队只是相约出行的发起者,为相伴出行者线路引导服务。</h3><h3>2、活动遵循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所有参加者应当知晓户外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遇有意外情况,发起者有义务进行组织协调,在活动中请注意安全,由于自身造成的各种损失自己承担。发起者决不会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h3><h3>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登山为例,在登山过程中,参加活动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登山队成员的攀登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又如,某位车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3> <h3>报名电话:18919436011 微信同号</h3><h3> 18089427598 微信同号</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