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丨“彩虹伞宪法进校园 千人宣誓”活动在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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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落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联合山东省彩虹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彩虹伞宪法进校园,千人宣誓”活动。        共青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部长陈玉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高新区教体局局长方奎明;山东省彩虹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齐鲁律师事务所青少年维权中心总负责人张行进;齐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韩军;山东省法律研究中心科长郭稳稳;济南出版社编辑室副主任史晓、编辑张冰心;一实验校领导干部、师生代表们参加了本次活动。        学校教育处主任李建平代表全校师生欢迎大家的到来,对本次活动开展的意义做简短的介绍之后,请在座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祖国、认真学习、积极劳动,提升素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全体人员在樊校长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方奎明局长首先代表济南高新区教体局,对共青团省委权益部、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委员会、山东省彩虹伞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教育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提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济南高新区教体局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活动,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2019法治校园年”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正是高新区法治建设的模范案例。         培养中小学生的法治思维,引导青少年全面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更是离不开相关法律部门的援助。共青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的陈玉娟部长在活动现场采用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喜闻乐见的方式给大家开展了一场宪法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青少年学习宪法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学生在理解与体验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9年,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启动“法治校园年”建设,推动学校建章立制,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陆续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在今天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日子里,校长常宝亭更是代表学校表示:一实验将会继续践行法治校园建设,打造一实验法治校园示范基地,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合格接班人,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必将对未来的社会形态与整体国民素质带来巨大的影响。张行进律师在此次活动中向学校赠送100本《宪法知识小学生读本》,希望能以此方式增强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青少年学习宪法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在体验与实践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活动最后,陈玉娟部长为一实验“彩虹伞法治大讲堂”授牌。一实验教师代表为大家带来《彩虹伞之歌》。        不知不觉,活动接近尾声。相信通过本次活动,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的师生们对宪法的认知会更加深刻,学校2019法治校园年的建设会更加平稳地推进。我校将以此为契机,在校园内全面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营造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在构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的基础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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