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pan style="font-size: 15px;">今天是2019年12月4日,也是全国第六个“宪法宣传日”。上午9:50许我校在博望楼前对七八年级两千余名师生进行“学习宣传宪法 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 15px;">受邀参加此宣讲活动的是栾川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郭彬、栾川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辛晓静、未检部门干警李艳娜,在我校领导陪同下在主席台就座。</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会议由学生成长中心汤文智主任主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第一项由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王全校长为检察院郭彬主任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第二项由我校法治副校长郭彬校长作报告。郭彬校长首先给同学们讲了宪法日的来历及意义,宪法的主要内容,为师生解读了宪法部分条目。</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将每年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目的就是让大家在12月4日前后,集中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后又通过举例让同学们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和赋予我们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在座的学生提出,作为新时代的初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span></p> <p><br></p> <p> <span style="font-size: 15px;"> 会议第三项由我校田占柱副校长讲话,田校长对学生提出了几点希望,希望同学们人人做“有规矩、讲道德、知敬畏、明底线”的实验中学好学生。</span></p> <p> <span style="font-size: 15px;">宣讲活动结束后,学校还设立依法维权咨询处,欢迎同学们就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咨询。</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除此之外,我校各班还在早上晨会时间开展了宪法学习专题晨会。</span></p><p><br></p> <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这次宪法学习进校园活动,真正的走到同学们身边,通过真实的法律故事和一系列法治教育活动的宣讲,让同学们知法、学法、懂法、逐步树立起较强的法治观念,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不仅用法律维护我们的权益,同时也约束我们的言行,真正做一个有规矩、讲道德、知敬畏、守底线的中学生。</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