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12月1日,滨州市人民医院4+7药品集中采购扩围工作正式实施。</h3> <h3>滨州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吴胜本带领药学人员做4+7扩围政策的宣传工作。</h3> <h3>按照4+7扩围工作的要求,分管院长王永凯统一部署多次督导,11月27日,我院扩围目录及实施方案在2019年第三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上审核通过。</h3> <h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 个城市(以下简称4+7 城市)。</h3> <h3>4+7全国扩围,切实降低了药价,符合临床需求的药品一定是质量可靠、价格适宜、高性价比的药品。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础上,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节省医保资金减轻患者负担。</h3> <h3>“4+7”试点此前在11个城市进行,25种药品中选价平均降幅52%。9月,国家组织20余个省份和地区形成联盟,开展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此次国家级“团购”中,25个试点药品拟中选价格,与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相比,平均降幅为25%。</h3><h3><br></h3> <h3><br></h3><h3>随着“4+7”试点全国扩围已经逐步进入落地阶段,根据联盟地区集中采购文件,“4+7”扩围地区的首年约定采购量最多占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其中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也就是说,25个“4+7”品种还剩下30%—50%不等的余量市场。</h3> <h3>集采扩容至25个省市。排除4+7城市和已跟进4+7的福建、河北省,国家组织余下省区形成了联盟。此次集采扩面将在25个地区推开。具体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