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用“枫桥经验”写好乡村治理文章

巴山异人

<p style="text-align: center;">用“枫桥经验”写好乡村治理文章</h3><p style="text-align: center;">◎ 吴联平</h3><h3><br></h3><h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一个醒目的亮点就是,20世纪60年代由浙江绍兴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成为唯一写入全会决定的地方命名的经验。</h3><h3> 如今,“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了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恩施州是农业大州,社情民情较为复杂,给乡村治理、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枫桥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h3><h3> 党建引领方向。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乡村治理、社会治理也应沿着正确的方向、正确的轨道施行,不能偏离偏颇。偏离轨道、偏离方向的社会治理,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不愿看到、不想要的治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和机制引领,创新“党建+”模式,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乡村治理、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和“领头雁”。</h3><h3> 以人民为中心。“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是“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灵魂和精髓。脱离群众的乡村治理和社会治理,犹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才能更好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h3><h3> “三治”融合为要。创新基层善治新路径,光靠法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融合共治作用。发挥村民、居民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发挥道德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规范和约束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h3><h3> “四化”并举为本。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对乡村治理、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也为乡村治理、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时代元素和新鲜血液,要想促进治理成效升级,还需在乡村治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上下功夫、见实效,积极探索“科技+”“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发挥好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h3><h3> 优化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是“命运共同体”在乡村治理、社会治理领域中最具体、最活跃的体现,科学智慧地回答了“谁来管、怎么管”“谁来治、为谁治”“谁享受、谁受益”等问题。坚持统筹联动、开放共治理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机制,优化社会治理新格局,方能写好乡村治理、社会治理精彩文章。</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