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我是新乡市财政局驻辉县市南寨镇蒿地掌村帮扶工作队长魏曾,通过四年来实施的几项惠民工程,我把在具体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给大家分享一下,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2016年在实施蒿地掌村到北岸泉旅游环线48.4万扩宽工程中,按照辉县市政府文件精神,不足百万工程,业主可自选施工单位。村委会以“挂靠施工单位,自己组织施工”的方式,完成了该项目。后经辉县市交通局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60万元以上。其中路内侧三米多高山坡扩宽比原实施方案增加了一米。外砌石岸增加了2000多方。机械费用由原预算的180元/小时,减少到120元。人工砌岸本村民工每方只用30元,比预算节约了45元/方。除付给施工单位税收和管理费10%外。全部结清民工工资,使村集体得到实惠,村民增加了收入。</h3> <h3>确认工程量,打收条、领工资。</h3> <h3>2018年在实施蒿地掌到大全地护岸工程中 ,也采取村里组织,各自然村分段对自家庄前石岸加固和新建。</h3> <h3>施工前与施工中留证存档</h3> <h3>统一验收质量和工程量,每方三十元,确认鉴字后公开公布公示。统一发放工资。这样有利于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委会的相互监督。避免了违规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发生。</h3> <h3>基本上是各家砌各家房前屋后的,工程质量外行人都不用担心。要求0.65米厚,有的0.85都有,但料是村里供,工理量只按0.65算。百姓无怨言。</h3><h3><br></h3> <h3>实际完成总工程量比原来设计的增加了三分之一。(原设计是按项目资金数和国家定额标准预算。)</h3> <h3>惠民工程大多数是经过招投标实施的,因手续繁琐,从投标到结算,中间环节太多,周期太长,资金到位不及时,工程队预算成本高于实防成本,资金费用与风险过大等原因,使得实际工程量严重“缩水”。优其因监管不力有的中标单位二包、三包给一些小工头。他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明显下降。如我村供水站和林州交界处护岸项目 ,质量低劣,村委会无法管控。</h3><h3> 建议小工程、小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前公布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总数、项目内客和工程量。施工前后留取照片,全体村民监督,完工验收后,工程款由村委会、乡财政和纪检监督发放。增加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款项的透明度。力争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