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局治安大队查出一起卖淫嫖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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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br></h3><h3>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谐稳定,我局治安大队主足本职,全面梳理各项治安管理工作任务,查漏补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行政拘留2人。</h3><h3> 2019年11月10日,我局治安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遵化城区某足疗馆工作人员有卖淫行为。接线索后,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张福顺高度重视,责成治安大队大队长刘天宇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查。教导员严长青带领静大春、杨建国、吴峰等多名警力立刻前往城区足疗馆,通过对周边环境踏查,采取便衣暗访、蹲坑守侯、跟踪调查等方式对该足疗馆进行严密布控。经过两天两夜的辛苦努力,2019年11月12日下午,将在城区某酒店1515房间进行卖淫嫖娼的吴某某和周某某抓获。经询问,吴某某(女,38岁,遵化市人)、周某某(男,48岁,北京市朝阳区人)对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嫖资1200元,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待了2019年8月23日、10月22日曾两次发生性关系,微信共支付嫖资1800元的违法事实。</h3><h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分别对吴某某、周某某处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叁仟元处罚。</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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