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问题解答

红梅傲雪

<h3>红古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h3><h3>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h3><h3>农民朋友们:</h3><h3>你们好!</h3><h3> 按照中央、省、市和红古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从2018年4月开始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为主要内容,将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收入)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自家庭联产承包到户以来,我国农村最重大的一项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目前全区已完成清产核资阶段工作,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阶段。</h3><h3> 成员身份界定,就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各村集体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程序、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哪些人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人有权参与本村集体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你们获得村集体收益的根本依据,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对集体资产享有收益分配的权益。</h3><h3> 红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底前结束。工作流程包括:人员摸底调查、制定界定办法、确认成员身份、结果公示公开等。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成员原则上实行“出生不增、死亡不减,迁入不增、迁出不减”的固化管理方式,一经认定则今后无法进行人员调整。为了您及家人的利益,请您务必及时与本村集体组织联系,并及时告知外出务工、经商的亲朋邻里,保证在截止时间前参与您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自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个人不重视、不积极配合等自身原因,导致本人利益受损,造成无可挽回的结果!</h3><h3> 最后,衷心祝福广大农民朋友们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身体健康、阖家幸福!</h3><h3> </h3><h3>兰州市红古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h3><h3>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h3><h3>2019年10月1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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