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7px; line-height: 1.8;">永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红云</span><br></h1> <h3> 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文化工作新形势,逐步调整完善文化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重大问题。二○一七年三月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文化法规,也是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工作最基本的服务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保障法》精神,对我们在新时代做好文化工作意义重大。</h3><h3><font color="#010101"><b> 一、不忘初心,高度自觉,贯彻落实《保障法》精神</b></font></h3><h3> 《保障法》是从我国实现伟大复兴梦的战略全局出发颁布的一项重要法律,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工作均等化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感和快乐感。</h3><h3> (一)要深刻领会好《保障法》的核心。《保障法》针对新时期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了质的飞跃,推动了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由微观向宏观的转变;由管文化为主向办文化的转变;由群众拿钱看戏向政府买单的转变;由政府办文化向社会和公民参与共建文化的转变;由群众要文化向送文化的转变;由“送文化”更着重向“种文化”的转变;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七个转变”分别明确了文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路径的转变,为新时期的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维护群众基层文化权益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好《保障法》的精准核心,坚持依法管文、依法治文、依法促文,坚定文化自信心,增进人文和谐,促进文化繁荣发展。</h3><h3> (二)要广泛宣传好《保障法》的内涵。要积极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引导群众维护自己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参与文化管理和文化活动。一是创新宣传渠道。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影、送戏下乡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对《保障法》的解读,增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群众的心声,解决群众的新期待。二是用好文化宣传阵地。通过文化大讲堂、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在集镇、农贸市场、交通主要干道、车站、广场、人口集聚区宣传《保障法》内容。三是开展集中宣传。通过集中上法制课,普法活动、培训、重大节日纪念活动,进村、社区、校园、企业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保障法》,使之深入人心,确保《保障法》落地生根。</h3><h3> (三)认真执行好《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要做好政策与《保障法》的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扎实有序的全面实施《保障法》的规定,确保《保障法》平稳落地,执行中不出现大的波动。要改革文化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简政便民,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网上办事。要加强执行监督和服务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文化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上下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阵地设施建设,配齐配全文化服务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维护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h3> <h3><font color="#010101"><b> 二、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狠抓为民服务不懈怠</b></font></h3><h3> 《保障法》实施后,文化服务管理的内容更多,要求更高,要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文化服务工作。</h3><h3><font color="#010101"> </font><font color="#010101">(一)转变工作理念,适应文化工作新要求。新常态下,传统工作理念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要求,理念创新、服务转型需要打造“人文文化、法治文化、服务文化和精准文化”的工作新理念,充分展现新时期文化工作新作风、新形象、新面貌。“人文文化”要以人为本,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需求,弘扬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先进文化,更好地服务群众;“法治文化”强调法治思想,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文化法治化建设水平;“服务文化”要求整合、利用优质文化资源,全方位服务,达到资源共享;“精准文化”突出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服务管理,提供更加便捷、精细化的服务。</font></h3><h3> (二)转变工作方式,推进文化服务新发展。一是以全方位服务体系为支撑,提升为群众服务的保障能力。落实馆、站、村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服务,加强对群众文化需求的预测,推进文化优质全程服务,实现市、乡、村三级服务全覆盖。加强基层文化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加大基层文化管理人员和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二是以落实奖补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文化政策惠民。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与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工程,一次性兑现奖补政策。加大对文化贫困村扶助力度,落实国家、省、市文化帮扶政策,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健全配套文化设施,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开展“关爱”活动、“送温暖”活动,加大对文化扶贫村关怀关爱力度,组织送戏、送电影、送书上门服务,开展对贫困村文化管理人员、艺术人才的指导培训,推进文化扶贫和精准扶贫相结合;政府主导文化与社会办文化相结合;“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部门协作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增强贫困村自身的“造血”功能,提高文化发展能力。三是引导群众参加公共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关心文化建设和管理文化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地方基层党组织、村委会、戏迷俱乐部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节日庆典文化活动,自娱自乐活动。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参与力度,明确政府、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h3><h3> (三)转变工作作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广大文化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急群众之所求,帮群众之所需,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接地气地开展文化工作。要将服务放在首位、做到积极主动服务、优质精准服务、贴心服务、人性化、常态化服务和深入一线服务,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分类指导,对文化贫困村着重采取“送文化”与“种文化”帮扶并举服务,对非贫困村提供指导、咨询、全方位服务,对文化艺术人才比较薄弱的乡镇、村、社区,实施集体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巩固基层文化工作阵地,树立文化队伍新形象,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新期盼。</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