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依法执教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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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制国家的大背景下,教师依法执教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h3><h3> 为促进教师依法执教,10月20日, 全区2019年新上岗教师试用期第三期集中培训会在临沂北京路小学举行。全区2019年度新上岗的教师、临沂杏园小学和北京路小学的部分骨干教师共350余人参加。</h3> <h3>  会议邀请了临沂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刘清波教授为大家做指导。</h3><h3> 刘清波教授以他多年的教育经验以及幽默风趣的演讲风格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教师依法执教的实际问题</h3> <h3>  刘清波教授,临沂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系教师;在《成人教育》、《华北电力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专著、教材5部;参加研究国家和省部级教学和科研项目3项;曾被国家教育部授予“青少年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h3> <h3>  会议上,刘教授首先为我们解读了习近平主席在全国教育大会中的讲话,使我们更深层次的理解接话内容。接着又为我们深刻剖析了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精神(心理)问题以及体罚问题,并强调我们要提高学习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并锤炼高尚的师德。</h3> <h3>  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只有做到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服务。</h3><h3> 本次会议我们学习到了很多,作为依法执教的主体,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教能否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效果的优劣。</h3><h3> 总之,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也是我们必须做到的。</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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