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大汉悲歌

静园雅居书畫苑

<h3>历史上的1650年(清顺治七年,南明永历四年,庚寅年)11月24日,满清军在广州开始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又称庚寅之劫,指1650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军队在广州的屠城暴行。</h3><h3>当年公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与靖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汉军镶蓝旗)在围城近十个月后,经过惨烈的战斗,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终于攻破广州城,随后对据城死守的广州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死亡人数根据收尸的和尚统计至70万。</h3> <h3>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认为“七十万人”显然不可信,因为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人口总共才40万人。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40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戴耘野《行在阳秋》记载:“初二日,清陷广州,屠之。...百万人民,尽死于内”。</h3><h3>屈大均为守城牺牲的回民将领羽凤麒写的悼词中说:“国殇百万 , 于尔尊崇”,意思是百万死难者中,羽公您死得很崇高。当时人陈恭尹《番禺黎氏存诗汇选序》也说“竹帛烟销,与百万生灵俱烬”,指黎氏作品和百万生灵一起在大屠杀中毁灭了。所以说死难者很可能接近100万人。</h3> <h3>《广东通志》等史料记载:“杀七十万人”。这是最低限度的估计。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h3><h3>林文陔《浅析建国前佛山商业的兴衰》:“明末清初的战争,使广州遭尚可喜、耿继茂两藩屠城,当时广州死者70多万人。”满清贼寇在大屠杀后,往往故意留一些僧侣不杀,让这些幸存者来清理屠场,《扬州十日记》:“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h3> <h3>《嘉定乙酉纪事》:“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惟三四僧人,于被焚处,拆取屋木,聚尸焚之。”清寇攻陷潮州,“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与居士钟万成赶来,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在葫芦山南侧山腰建普同塔超度亡灵。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等8人,负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立碑,亭为“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在广州也是如此。</h3><h3><br></h3><h3>1644年,明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投降清国,引兵入关,清兵占领北京。同年十月,福临在北京即皇帝位,以次年为顺治元年。清兵入关以后,遭到汉族军民的强烈抵抗,清兵恼羞成怒,展开了残酷的屠杀,以“扬州十日”、“江阴三日”、“嘉定三屠”三役最为著名。</h3> <h3>清兵转战烧杀37年,方才初步平定中国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的5165万减至顺治十七年的1900万,净减三分之二!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大明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是大抵顺服的“奴才”。鲁迅先生说:“满清杀尽了汉人的骨气廉耻。”</h3><h3><br></h3><h3>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h3><h3><br></h3><h3>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h3><h3><br></h3><h3>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h3><h3><br></h3><h3>以上人口数字,因为当时是按人口缴税,因此人口被大量隐瞒。很多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即使说清初也存在同样的人口瞒报现象,估计满清入关后,人口的减少,最少也有5000万人(这是一个极端保守的估计)!如果再考虑人口出生的因素,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很可能是一个大大超过5000万的惊人的天文数字!!人口减员超过1亿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h3> <h3>扬州失守后不久,南明弘光政权灭亡,清军迅速占领江南各地。1645年6月,清廷颁布“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剃发令”,强令汉族人民剃发、蓄辫,极大地伤害了汉人的民族自尊心,引起强烈反抗。</h3><h3><br></h3><h3>六月上旬,清朝委派的江阴知县方亨在江阴城发布“剃发令”。江阴人民群情激愤,10余万人召开集会,宣告:“头可断,发决不可剃!”集会群众杀掉知县方亨,推举本县主簿陈明遇与前任典史阎应元为领袖,揭起抗清义旗。阎应元迅速组织起一支坚强的抗清队伍,他们修缮城池,制造武器,征集军需,加强防守,作好了充分的准备。</h3><h3><br></h3><h3>不久,清军大集,重兵围困江阴城。七月初,清兵重炮猛轰,万弩齐发,蜂拥攻城,均为守城军民击退。清军派明朝降将刘良佐劝降,阎应元慨然答复:“有降将军,无降典史!”八月二十日,江阴城内弹尽粮绝,清军又以大炮轰破城门,才得攻入城内。陈明遇、阎应元壮烈牺牲。</h3><h3><br></h3><h3>江阴人民抗击清军80天,击败清军三十万大军,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使清廷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丧命于江阴城下,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清军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屠城三日。全城人民均以先死为荣,无一人投降。三日之内,十七万余人被杀,仅老幼53人幸免于难。史称“江阴三日”。</h3> <h3>与江阴同时,清朝知县张维熙在嘉定执行剃发令。城内外人民不约而同地起兵,赶走了张维熙,并推举士绅黄淳耀、侯峒曾为首主持大计,共拒清兵。</h3><h3><br></h3><h3>黄、侯等人纠合义兵,整饬编练,称为“嘉定恢剿义师”,坚守嘉定。清军攻城,嘉定义军困守孤城10余天,终因连天大雨,城墙倾塌,被清军攻入城内。黄、侯等人自杀殉国,清兵屠杀城内百姓二万余人。不久,义士朱瑛乘清军退出嘉定,重新入城,重兴义旅,再度举起抗清大旗。清兵进攻,嘉定再次为清军所破,城中百姓又一次遭到惨酷的屠杀。二十天后,明军将领吴之藩反攻嘉定,无功而返。清军迁怒于嘉定百姓,又进行了第三次大屠杀。</h3><h3><br></h3><h3>清廷统治者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顺治二年四月清廷遣兵南下,即大肆屠戮汉人,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多尔衮曾代表满洲贵族发布“屠城令”,并带领大军血洗江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等等,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厦门。当时清军几乎将四川人杀绝,后来不得不“湖广填四川”,大移民。</h3> <h3>1645年4月,清军围攻扬州,督师史可法固守孤城。清军乘机诱降,史可法严词拒绝。清军主帅多铎先后五次致书,史可法都不启封缄。清军攻城,史可法率军民浴血而战,历七昼夜。25日城破,军民逐巷奋战,大部分壮烈牺牲。清军纵兵屠戮,“十日不封刀”,八十多万汉人惨遭杀害。城破时史可法被俘,多铎劝他归降,史可法大义凛然:“我中国男儿,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英勇就义。</h3> <h3>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后,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巩固满洲人对全国的统治,颁布“剃发令”,因引起汉族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3]。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顺治二年(1645年) 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h3><h3>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虽然此举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以致发生了多次喋血惨案,但清统治者却始终如一地推行剃发易服制度。因为这对巩固清政权、维护其对汉人长达二百多年的统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h3> <h3>早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发之荼,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清军入关后继续推行这个政策。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h3><h3>顺治帝</h3><h3>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有些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二十日谕旨,意思是允许百姓保留旧时发型。</h3><h3>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衮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10]同年七月,又下令“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h3><h3>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政局不稳。</h3><h3>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h3> <h3>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h3><h3>清军于西元1644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1645年6月15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h3> <h3>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大清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h3><h3>甲申年(1644)4月22日。</h3><h3>是日,绾兵驻防“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大明帝国宁远总兵吴三桂,开关揖入宿敌,清兵占北京,下江南。爱新觉罗·福临成了天下共主。</h3><h3>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寻常的一天。</h3><h3>这天,福临颁布了“剃发令”:京城内外,限10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h3> <h3>这是以死要挟汉人皈依满人的发式。汉族男儿蓄发,在他们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妄动。未成丁的孩童,头发覆颈披肩;成年后,总发为髻。满人则不然,从额角两端引一直线,直线以外的全部剃去,仅留颅顶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有名江绍原者,近世文化名人,写过一本《发须爪》,说满人的辫子乃“马祖”崇拜的遗俗,就好比“马尾巴”。笔者则以为,满人的发式乃是出于一种实用目的:他们原是狩猎部族,剃发辫发,是为了防止头发被风吹散,遮住视线。清廷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之一,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h3><h3>令下,有的地方官为表忠心,把期限缩短到三天,甚或一天。</h3><h3>如果说武力征服犹如暴风骤雨,那么“剃发令”就像晴天霹雳,汉人惊恐万状。这惊恐瞬间化作满腔怒火,他们要发不要头,宁为发而死,高呼:“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惊天地,泣鬼神。</h3><h3>最悲壮的要数“江阴八十一日”。是年闰6月2日,江阴人举义,誓死捍卫颅上发。他们在阎应元、陈明遇的领导下,坚守城池81天,杀死清兵75000余,有67000人战死城墙上下。城破,清兵连杀10天,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死于清兵刀下者又有17万多人,仅有53名老小幸免于难。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这几句诗是对江阴死难烈士的最好悼念。</h3><h3>每当谈起“剃发令”,人们就会大骂汉奸孙之獬,说他是罪魁祸首。</h3><h3>孙之獬,淄川人。他本是个满腹经纶的士子,中过进士,在天启二年(1622)的“大金榜”上,可以找到他的名字。这榜进士共409名,孙之獬位居第三甲第二百一十五名。他做过22年大明臣子,可清军一占北京,就投降了。降清的明臣很多,一朝天子一朝臣,人们并没有过多的指斥,唯孙之獬被众人唾骂,那原因是,他第一个剃发易冠。当时,朝臣分满汉两班,上朝的时候,满班大臣说他是汉人,不许他入班;汉班大臣说他是满人打扮,也不要他。孙之獬羞愧难当,遂奏请汉人一律剃发。于是,有了那道“剃发令”。于是,孙之獬成了千夫所指的千古罪人。</h3><h3>孙之獬那颗“满式头”仅仅维系了三年。顺治四年(1647),反清志士攻进了淄川城,正在淄川老家的孙之獬被捉,人们找来锥子,在他剃得发亮的头上钻一个眼,栽一撮头发,硬是给他重植了一头黑发。痛得他狂呼大叫,人们不愿听,就又把他的嘴缝上。他那副嘴脸,让人们越看越恨,就又把他大卸八块……</h3><h3>  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h3><h3>脖子究竟硬不过钢刀,汉人为了项上头颅被迫剃发。然而反抗并没有停止,正月不剃头即是反抗形式之一。</h3><h3>  俗谣云:“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从前,这习俗是被恪守的,有舅舅的男子都在春节前把头发理得短短的。如今的年轻人大多不信这一套了,但老人们却振振有辞地说:某人正月剃了头,他舅不久就死了。在某些地区某些人中,这一习俗还在老人的监督下传承着。</h3> <h3>实际上,这正月不剃头决不是为了娘舅的安危。民国二十四年版的《掖县志》卷二《风俗》揭出了这一习俗的谜底:“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h3><h3>  正月不剃头,原是“思旧”。正月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一个月不剃头,以缅怀传统。不过,乡老将“剃发令”的时间记错了,不是顺治四年正月,是顺治二年六月。</h3><h3>  习俗有极强的传承性,也会随时随地而变。满族入主中原后,大量接纳汉族士大夫参加政权,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等高官显位,都是满汉各半。在这“满与汉,共天下”的局面下,满、汉民族矛盾逐渐减弱,日久天长,汉人也奉清朝为正统了,剃发渐成习惯。这样,正月不剃头以“思旧”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文化心理基础,由谐音讹传为“死舅。</h3> <h3>后金(清)文献</h3><h3>《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记载:“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h3><h3>《爝火录》卷四:“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h3><h3>《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h3><h3>顺治二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h3><h3>清朝官方资料和第三方资料</h3><h3>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 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城破,悉遭屠戮”。</h3><h3>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h3><h3>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h3><h3>《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屍骸,‘聚而殓之,埋其馀烬’合葬立碑”。</h3><h3>各种时人笔记和地方志的记载</h3><h3>《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h3><h3>《研堂见闻杂记罚》:“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h3><h3>徐世溥《江变纪略》:(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h3><h3>《祭共冢文》:(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h3><h3>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h3><h3>《嘉定乙酉纪事》:(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军“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h3><h3>《海角遗编》:(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h3> <h3>裹脚历史悠久,清朝很盛行而已。原因:</h3><h3>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闺阁之中,对其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h3><h3>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h3><h3>三、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h3> <h3>满清总结:割万里地,赔万亿款,屠万亿民,君王万里遁,大汉元气大伤,至今都没能恢复!</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