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大同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启动会

解馥瑜

<h3>  2019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大同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启动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杰,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永旺,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高旭升,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法律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调研员耿忠,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委员、副院长王永生,大同市司法局党组委员、副局长刘建军,大同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刘友和出席了会议。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各科室负责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消保部门负责人、大同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赵美生主持了会议。</h3> <h3> 会上,首先举行了大同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诉裁、调诉、调裁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永旺,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高旭升以及大同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刘友和共同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标志着大同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诉裁、调诉、调裁对接工作机制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式启动。</h3> <h3>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杰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当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坚持“金融为民”理念,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其意义十分重大。讲话中,他简要介绍了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全省的开展情况,他认为,大同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对全省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最后,他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三要加强沟通,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社会宣传工作。</h3> <h3>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委员、副院长王永生在讲话中指出与人民银行、仲裁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诉裁、调诉、调裁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签署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全省首创,标志着大同市乃至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启了新征程。她认为,当前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单一的司法救济途径已难以满足行业发展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适逢其时。</h3> <h3> 大同市司法局党组委员、副局长刘建军指出,大同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在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非诉解决机制建设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调委会与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建立诉调、调裁对接机制,实现金融投诉与中立调解、调解与仲裁、诉讼的有效对接,打造了大同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纠纷的新平台、新阵地,必将为大同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h3> <h3>  大同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刘友和对大同仲裁委员会基本情况、金融(网络)仲裁院组建情况做了详细介绍,他表示,在市人民银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已建成金融纠纷诉裁调“一体化”仲裁法律服务中心,能够为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快速、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解纠纷路径。</h3> <h3>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高旭升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大同市金融行业发展现状、金融纠纷的主要特点以及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在讲话中指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大同仲裁委员会的密切配合下,大同市中心支行按照“整体设计、多点支撑、多元互动、发挥合力”的原则,推动构建“三个平台一个机制”,形成了辖区全方位、立体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后,他表示,将一如既往地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勇于探索、尝试,不断谋新、创新,推动大同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新突破,为建立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h3> <h3>  会议结束后,所有参会领导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观了金融(网络)仲裁院和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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