獬豸(xie zhi 谢志)代表着法律的尊严19-56

感悟

<h3>稷山县人民法院现已搬迁到位于稷王中学西的新址,这里阳光明媚,树木林立,花草遍地,办公条件舒畅,塑胶锻炼场地为法警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条件,普法的板面随处可见,就连门口的雕塑都体现着法律的尊严。</h3> <h3>这是稷山人民法院东门口的一个雕塑:</h3><h3>下面的动物叫獬豸(xie zhi 谢志),是传说中的一种野兽。据说,它独角高额,能分辨是非曲直,见到有人相斗,会用角“触不直者”;听到有人相争,会“咋不正者”。后来被战国时的楚王所捕获,照其形象制成衣冠。秦灭楚国后,将该冠赐给御史佩戴,遂称为“獬豸冠”(汉 杨孚《异物志》)。以后,这冠就又成了法官的代名词。直到清代,御史及按察使的补服前后还绣有獬豸图案。显然,獬豸形象实是蒙昧时代的神判法的遗迹,远古人似乎还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来搜索罪证或迫使嫌疑犯说出真情,便往往借助于神明神物来裁判,进入文明时代后,便又将其威严的形象作为法律的象征,以显示法无私阿,制为法官的服饰,以提醒他们的职责。</h3> <h3>这是法院普法的走廊</h3> <h3>虽然獬豸和甪端都没在《山海经》里出现,但在司马相如的《天子游猎赋》都有记载,其中列举了很多珍禽异兽,既有獬豸又有甪端(这时已经写作角端了),可见这两种兽并不相同,而且至少在西汉时期就已经有定论了。</h3><h3><br></h3><h3>它俩具体区别如下:</h3><h3><br></h3><h3>一、獬豸</h3><h3><br></h3><h3>獬豸(xiezhi谢志)自从诞生那天起,就被赋予“神兽”的身份,它长得像鹿或羊,身上长毛,有四个蹄型足。性格忠诚,公正。</h3><h3><br></h3><h3>“法”字的古金文写做“灋”,说文解字中解释,灋字的右上部位的“廌”,是一种可以在嫌疑犯中撞击出真正犯人的动物,判别出后将其除灭。这种动物,就是獬豸。</h3><h3><br></h3><h3>獬豸冠是指古代执法官吏戴的帽子,以其形类似獬角而得名。</h3><h3><br></h3><h3>二、甪端</h3><h3><br></h3><h3>甪端(LUDUAN)的造型多见于香炉。据说它只是一种杂交出来的异兽,一开始并没有秉公执法的象征。它的特点是“日行万八千里,又晓四夷之语”,大概是就是长跑运动员和小语种专家的合体……《宋书》中对它的描写是“明君圣主在位,明达方外幽远之。”就是有圣主在位的时候,甪端负责和四方蛮夷进行沟通,正好符合它“跑得快,懂外语”的特长。</h3><h3><br></h3><h3>甪端长得像猪或牛,总之比獬豸胖乎些,身上披鳞,有四个兽爪。这和獬豸的披毛蹄足有明显区别。</h3><h3><br></h3><h3>至于后来甪端被赋予了公正守法的象征,大概是因为多数人不能区分甪端与獬豸,将它们混为一谈了。</h3> <h3>由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进入法院的内部,等有机会的话,再把内部结构及普法的情况为诸位介绍</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