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什么是非正常上访?</h3><h3>非正常上访,是指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秩序等的行为。</h3> <h3>郑重提醒:以下22种行为都属于非正常上访</h3><h3>1、围堵、拦截公共和公务车辆或堵塞、阻断交通。</h3><h3>2、信访人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h3><h3>3、信访人损毁公共财物、寻衅滋事的。</h3><h3>4、信访人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h3><h3>5、信访人强行冲闯政法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警戒区或阻碍执行公务的车辆通行的。</h3><h3>6、信访人组织、策划、教唆、煽动、串联、胁迫、引诱、欺骗、幕后操纵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h3><h3>7、信访人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h3><h3>8、信访人阻挠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h3><h3>9、信访人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而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打横幅标语、呼喊口号、穿状衣、戴标语、非法滞留、聚集哄闹或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等扰乱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h3><h3>10、信访人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访的。</h3><h3>11、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缠访、寻衅滋事、影响其他信访人正常活动的。</h3><h3>12、信访人将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国家机关门前或信访接待场所的。</h3><h3>13、信访人以违法形式越级上访的。</h3><h3>14、因同一信访事项五人以上集体上访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的。</h3><h3>15、信访人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和机关上访的。</h3><h3>16、信访人以信访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借机敛财。</h3><h3>17、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h3><h3>18、信访人对正在办理或司法程序终结、行政程序终结的事项,继续闹访、缠访的。</h3><h3>19、信访人恶意扩大事态,诋毁政府形象,侮辱、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恐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h3><h3>20、信访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h3><h3>21、信访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h3><h3>22、信访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h3><h3>非正常上访将受到怎么样的处罚?</h3><h3>对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3> <h3>【法条索引】--向上滑动阅览</h3><h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h3><h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h3><h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h3><h3>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h3> <h3>什么是信访?如何依法信访?</h3><h3>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h3><h3>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h3><h3>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h3><h3>3.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h3><h3>4.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h3><h3>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h3><h3>引以为戒</h3><h3>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要有个章法,信访也不例外,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务院制定颁布了《信访条例》,信访权利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行使。</h3><h3>违法上访,闹访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威胁政府,达到个人目的,扰乱了信访正常秩序,同时这些违法上访、闹访人员的个人动机非但不能得逞,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h3><h3>在此希望那些幻想以违法手段上访、闹访的人员要引以为戒,切莫以身试法。</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