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经营 拒绝暴力抗法--流动摊贩妨碍城管执法被行拘

宜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h3><b>  【占道经营 暴力抗法】</b>为全面加强城区市容环境整治,9月6日,宜川县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二中队城管执法人员在梦丹巷丁字路口巡查时,发现流动摊贩赵某琴将一辆贩卖月饼的三轮摩托车放在人行道占道经营,城管执法人员随即向其说明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且影响行人通行,依法劝其停止经营并将其三轮摩托车驶离人行道,但赵某琴不但不听劝阻,还追至城管局采取吵闹、辱骂、打砸物品等方式,拒不配合执法,造成城管局办公楼二楼楼道的花盆、消防栓玻璃及办公防盗门损坏。期间,赵某琴还驾驶三轮车故意冲撞单位院内摩托车和执法车辆,致使工作人员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执法车损坏,严重扰乱了城管局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秩序。面对赵某琴的辱骂、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始终冷静对待,依法耐心劝解,鉴于赵某琴身体残疾,在对其劝导教育后,使其回家。</h3> <h3><b>  【几经教诲 不知悔改】</b>9月9日,赵某琴又一次在人行道摆设摊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秩序,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对其劝告,但赵某琴却变本加厉,公然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推搡,引来周围200余名群众的围观,随后又跑至县政府信访大厅门口无理取闹,辱骂政府、城管工作人员。在劝导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h3> <h3><b>  【阻碍执法 终被行拘】</b>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调查取证,赵某琴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故意损毁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宜川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琴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h3><h3> 据悉,赵某琴,女,45岁,患有小儿麻痹,常年靠摆摊卖水果等为生,由于身有残疾,城管部门一直对其照顾,免费为其划设摊位,但该摊贩仍然不按规定摆放,长期与城管队员打游击,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人行道随意乱摆乱卖,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警告教育,但仍屡教不改,经常与执法人员起冲突,暴力阻碍执法,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终被行政拘留,受到法律的处罚。望广大商贩吸取教训,文明守法,不占道经营,拒暴力抗法,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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