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

阿溪和宛宛

<h3>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h3> <h3>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要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h3> <h3>按照省国资委安排部署,对照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认真负责做好纪念章发放工作。</h3> <h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