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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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b></h1> <h3><b>一、什么是行政复议?</b></h3><br><font color="#ed2308">答:</font>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h3><b>二、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b></h3><br><font color="#ed2308">答:</font>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害。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为了解决这种强弱不平衡造成的不公正问题,国家制定了一批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h3></h3><h3></h3><h3></h3><h3><b>三、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b></h3><br><font color="#ed2308">答:</font>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div><h3><br></h3><h3></h3><h3>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h3><h3><br></h3><h3>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h3><h3><br></h3><h3>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h3><h3><br></h3><h3>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h3><h3> </h3><h3> (5)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h3><h3> </h3><h3> (6)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h3><h3><br></h3><h3>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h3><h3> </h3><h3> (8)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h3><h3><br></h3><h3> (9)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h3><h3><br></h3><h3>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h3><h3><br></h3><h3></h3></div> <h3><b>四、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对自己更加不利吗?</b> </h3><br><font color="#ed2308">答:</font>不会的。因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br> <h3>2017.01—2019.01</h3> <h3><b>五、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b></h3><br><font color="#ed2308">答:</font>有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作出不公正行为的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可以延长。<br>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访民情 听民意</b></p><p style="text-align: center;"><b>解民忧 惠民生</b></p> <h3><font color="#010101"><h3>来源:天门&交通</h3><h3>编辑:圣域丨牛郎 </h3><h3>图文:圣域丨牛郎 </h3></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