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说”之二:酒和欲的“欢歌”(杂文,原创)

足行两行泪(谢绝送花)

<h3> 为什么要选取这个标题,还要专门写这样一篇文章呢?这似乎没有多少道理可言。但在现实生活中,当“酒”和“欲”这两个兄弟走到一起的时候,它们总能制造出很多“奇妙”的故事来,这似乎也为我准备了要写这篇文章的素材。 我得先声明一下:我尽管也是个男人,也好喝一口酒,还爱写一些不起眼的小文章,这似乎就是古代 “文人” 们的标配了,但而今眼目下,我肯定不是逝者们的克隆体。因为,古时候能被称为文人的人,他们大都有作品留传后世。喝酒为写作服务,而且个个豪爽,吃他个三、五碗也醉不了,我显然是不具备这些因素的。 </h3> <h3> 当今,酒在开车的人那里,已经作为拨乱反正的重要一环,被有令而禁止了。但舞文弄墨的“文人雅士”们(现在不兴这称号了)似乎政策放得要开点,但也得有个拿捏到位的尺度,只要不出现一醉不醒那样的状况,喝他个酩酊大醉也无妨。酒醉了,顶多在“牢骚满腹”的当口,或作几首歪诗,或写些不雅的文章,就算是聊以自慰了。要是过火了,怕没有几处愿意刊发出来……等等,仅此而已。 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以商业为目的和发泄情欲的滥饮乱喝,其后果是可怕的。推杯换盏之中,那些肮脏的欲望,便会油然而生地浮出水面了。 现代的酒和现代的人,比不得从前纯粮酿造的酒,更比不得憨厚淳朴的古人。白酒是用酒精勾兑的,人则换成了商人们精明的大脑。酒和欲的结合,安能不醉,安能无“奇妙”的故事呢? 看起来伤身的是酒,实则隐藏着的欲望才叫人胆寒。 </h3><h3><br></h3> <h3> 单说一个欲字,有正邪之分。正的方面,个性欲、事业欲、情欲……这一系列的欲,未免都是坏事,只要它们没有沾染上“ 恶 ”的毒素之前,还可以看成是正义的力量,是能被人们广泛接受的;邪的方面,贪欲、性欲、物质欲……等等,这就是人性丑陋的一面了。如果这丑陋的一面,离人性太远,那就是魔性。 不管丑陋的人性也罢,还是野蛮的魔性也罢,只要一遇上不可竭制的酒(其实应该叫酒精),便有如洪水猛兽般肆意妄为。 </h3> <h3> 欲,平时就在我们的体内,不露声色地呆着。抑制力强的人,是不会给它燃爆引线的。哪怕欲火中烧的酒到了体内,也会是非分明,意识清楚。只有那些意志不坚定,平时就有机可乘的懦夫,才会顺水推舟地欲罢不能。 有些人,平时看上去如谦谦君子,其实内心是埋着邪欲的,猛虎随时都可以出山伤人。酒一旦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方推波助澜,便会用自己扼腕叹息的故事警醒他人了。那些酒后杀人、酒后抢劫、酒后失德、酒后出车祸的事例比比皆是。可欲退酒醒后,再吃后悔药就晚矣。何况这世上根本就没后悔药可卖,即便有,那也是你用一辈子的积蓄,也买不来的。<br></h3><h3><br></h3><h3><br></h3> <h3> </h3><h3> 酒和欲的结合,是没有欢歌可言的。有的,那也只是幻想家的幻觉罢了,它们看上去是那样的光鲜靓丽__最好它们别结合在一起。因为它们疯狂的纠集,只能是万丈深渊。 一个人,最好别尚存无知的侥幸心理,往往害人的就是它的出现。不识天高地厚,不好;不敬畏人性,不好;不敬畏法律,就更不好了。“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至理名言,任何时候都管用,都不能忘记。 人,活一辈子,生命太短;属于我们可用的光阴,就更少了。如果不对自身的行为加以约束,不对自己的品德加以修炼,那最终将可能是失去自由的遗憾了。<br></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