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炮车车站新四军对日军《受降条约书》影印件”

中华龙

<h1>近年,红军借条、八路借条,云贵川抗战老战士及旧物件,冒出多起,均引起媒体、网络喧哗一时,结果都是不了了之。<br>按说,如果是作假、诈骗,应该绳之以法、严肃处理;如若是真的,借据、图片、物件均应成为文物,妥为保管,所借本金利息都该一并偿还,同时还应予以适当表彰、奖励,老兵应予承认,给予适当待遇。<br>之所以不能泾渭分明地处理此类事件,概因鉴别工作有相当难度,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啊!</h1><h3></h3> <h1>这不,数日前,福建朋友发来微信,看后得知,郑鲁南、陈鲁生写的《这个不起眼的小站见证了新四军“对日寇的最后一战”》,讲述了在新四军老战士、原福建省图书馆副馆长谢莫京家里,见到了71年前新四军华中野战军对日军《受降条约书》的影印件。</h1><h1>《受降条约书》字迹工整,中、日文对照各一份,是新四军对日军的最后一战——陇海路东段战役炮车车站受降经过的历史见证。<br>随后,这条消息被广为传播,各种媒体争先刊载。为啥会引发如此效应?我想,原因无非两个:</h1><h1>一是,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刚结束不久,发现这一文物,既增加了历史佐证,也对提升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有帮助。</h1><h1>二是,在中国战区,日军投降大都由国民党军队受降,由我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及地方武装受降的很少,其中有正规受降仪式和签署受降文书的就少之又少了。这一发现,无论对新四军军史、抗战史,还是我军军史、我国对日外交史都能起到拾遗补阙的作用。<br>可是,仔细阅读完关于此事的信息后,不禁感到十分遗憾。<br>谢莫京大妈1914年出生,今年103岁了。据大妈口述,这份《受降条约书》是她丈夫、当年任华中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陈超凡(原名陈超寰,曾任福建省科委主任,1968年去世)用缴获的日军相机拍照并珍藏的。<br>在没有完整、可靠的鉴别结果前,我们希望这张照片里的《受降条约书》是真实的。如是真的,它确实是一件有一定价值的近代历史文物,但价值有限。原因有四:<br>一、仅是一幅照片,并不是受降书实物。这点使其文物价值大打折扣,也增加了辨别真伪的难度。如果此件是实物,按照我国文物定级标准,应在“二级”与“三级”之间,可仅是一张照片,最多只能定为“一般文物”了。如果是实物,从纸张、墨迹都能较容易地检验、鉴别出真伪,虽然鉴别照片的相纸,也可查其年代,但准确、可靠性恐怕会降低许多了。<br>二、签署者级别及投降、受降规模太低。照片内容,只是受降日军一个中队,侵华日军编制上的中队,基本相当于加强连,一个中队在150至180人左右。所以这一事件,影响有限。再,按照双方军衔对等的原则,日军中队长中原武是一杠三星,应为大尉(日军无上尉称呼)军衔,奇怪的是,投降书中竟然并未列出日方军官之军衔。<br>三、没有考证清楚这就是所谓“最后一战”。广义上,194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毛泽东 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8月11日八路军朱德总司令连续发布关于受降和对日军展开全面反攻的7道命令后,我八路军、新四军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可称作“最后一战”。可从狭义上看,具体地说,炮车车站受降行动,是不是就是新四军部队对日军的最后军事行动了?此后再无对日采取过行动?好像并无明确结论。<br>四、缺少相互印证的日文版本。既然是照片,又同时有中、日两种文字的版本,日版为何不一并展示出来?!如果同时展示,是否对进一步增加文物内容的可信度有益?<br>鉴于以上四点,如果有人提出质疑,完全情有可原。郑、陈两位作者虽然也在文中叙述了所做的一些考证,对“上尉、敌工部、砲车、正月”等,做了些许论证和说明,但考证方向及选取的关键点存有问题,都是在外围转圈,根本没有咬到“包子的馅”。那么,什么是关键?<br><b>一、</b>谁写的这份中文条约书?从图片上看,撰写者小楷功底扎实,有很好的书法基础,文书似应出自多年读书的文化人之手。今天分析,撰写者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军中干部,新四军中下层干部比八路军同级干部的平均文化程度要高不少,毛笔书写堪佳者应该会有;二是地方士绅,找个“中间人”起草文件,双方军队都能接受,撰写者可能是私塾、账房先生或师爷一类,在炮车这样的小地方,这类人应该不会太多,当年写这个文书,应属小地方的一件大事,要想弄清楚应该有可能。只要确定了撰写者,就是人不在了,找出其在其他场合书写的文字一比对,即能得出明确的答案。<br><b>二、</b>谁写的那份日文条约书?是中国人写的?日本人写的?日文版本没有展示,为何不展示?实在想不明白。估计一下,我敌工人员或日本反战同盟人员撰写的可能性大,也不能完全排除日军人员执笔的可能性。当年,如是我方人员书写的日文版受降书,弄清楚也完全有可能,因为懂外语的那时实属极个别。如是日方人员书写的,查证起来相对就难了。<br><b>三、</b>当时日军所驻部队的军官有没有中原武?侵华日军第65师团是1943年5月1日,在华中以独立混成第13旅团为基干组建的,编入第13军序列驻徐州地区,负责庐州到徐州一线治安警戒,日本战败投降时,在徐州缴械。日本历来重视档案工作,日军也不例外,其军中曹长以上职务者,日军档案均保留完好,绝大部分已经公开,可通过留日学生或友好团体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查证。<br><b>四、</b>新四军上尉军衔有无授予的文字依据?第二次国共合作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蒋介石的军委会确实给周恩来、朱德、叶挺等一批我党高层军人授了衔,但八路军、新四军部队内部并没有就此推开例行的军衔制度,虽然在与友军、敌军交往时,根据需要,临时挂上军衔的情况确实存在。按理,炮车受降,我军干事挂军衔,上级机关应该有个诸如命令、通知、意见之类的文字东西,不会只嘴巴一说,第二天找个牌牌挂上,事完之后,再扯下来拉倒,这么简单吧?!如能找到相应文件,则也不失得一旁证。<br>考证清楚这几点,基本就能辨别照片《受降条约书》的真伪,但该文作者好像并未就此下功夫。</h1><h1>如果这几方面不能解惑释疑,这份“文物”就很难成其为文物,也很难发挥保存者、发现者、宣传者们想让它发挥的作用。</h1><h3> (此网文发表于2017年11月23日)</h3><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