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strong>广州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他们经历了很多难以想像磨难才看到今天)</strong><br></br></h3></br><h3> 1931-1945年十四年抗战;国军伤亡官兵高达365万余人(另一说法450万余人);在抗战期间,由于战乱及财政困难;部分国军抗战烈士及老兵得到国民政府一定抚恤。新中国后,则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strong>在1953年镇反,1957年反右及文革十年浩劫中,更遭到错杀,长期关押及批斗扯磨;</strong><strong>甚至是挖坟暴尸。</strong>直到文革后,才逐步获得认可和抚恤。本文将讲解这段历史。<br></br></h3></br><h3> <h3><strong>南岳忠烈祠(国内最大的国军抗日英烈陵园)</strong></h3></br><h3><strong>1.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抚恤政策</strong></h3></br><h3> 1938年,为应对抗战大量殉国官兵;<strong>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设立抚恤委员会。</strong>随后,陆、海、空军的抚恤条例相应修订。以1940年之《陆军抚恤暂行条例》为例,<strong>规定:</strong><strong>抚恤金包括“一次抚恤金”(给予阵亡将士遗属)和“年抚恤金”(给予伤者与阵亡将士遗属)两种。</strong>抚恤金包括平时和战时两套标准,每套标准下,又按不同军衔,规定了不同金额。其后<strong>并随通胀情形有所调整。</strong></h3></br><h3> 此外,还制定有诸多对军人的优待政策。如《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规定:“出征抗敌军人,在应征召前所负之债务无力清偿者,得展至服役期满后第二年内清偿之”、“出征抗敌军人或其家属承租耕作之田地或自住房屋,在出征抗敌期内,出租人不得收回或改租于他人”、“出征抗敌军人在服役期内,其妻或未婚妻无论持何理由,不得离婚或解除婚约。”可惜的是,上述政策虽多;<strong>但由于战乱,财政困难及地方军阀执行不力等原因;</strong><strong>长期难以落实。</strong></h3></br><h3> 1937年,中国士兵伤亡约61万,只有8600多人被抚恤,占伤亡总数的1.4%;1938年情况依旧,伤亡120余万人,仅1.4万人受到抚恤,为伤亡总数的1.2%。此后,在<strong>蒋介石亲自过问下,被抚恤者的人数比例有所上升</strong>,但仍极有限,1939年时为10.2%,1942年是17%,战争结束的1945年,伤亡人数的26%获得抚恤。总体而言,<strong>抗战八年间,有约46万士兵获得抚恤,只占全部伤亡人数的9.2%。</strong></h3></br><h3> <h3><strong>衡阳保卫战第十军殉难烈士遗骨</strong></h3></br><h3><strong>2.新中国成立后短暂抚恤政策</strong></h3></br><h3>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涉及国军抗日烈士的追认、褒扬的最早的政策文件,是1950年10月15日内务部颁发的《关于革命烈士的几点解释》:1、<strong>1937年之前,淞沪抗日战役,长城抗日战役、察北抗日战役、绥远抗日战役中牺牲的国军官兵,都属于抗日烈士;</strong><strong>1937年之后,“国民党军官兵(包括空军)确因抗日阵亡者也包括在内,但在此期间因参加反共内战而死者不在内。</strong>” </h3></br><h3> 1952年,<strong>佟麟阁、赵登禹、张自忠等3位在抗战中壮烈殉国的国军高级将领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并由毛泽东亲自签发了烈士证书。</strong></h3></br><h3> 1951年,针对国军抗战负伤致残人员,内务部“内优字第69号文件”又特别规定:“<strong>国民党军队指战员确系对日作战负伤致残……得以革命残废人员论</strong>”。</h3></br><h3> 然而1958年2月4日,内务部(58)内优字148号文件:“<strong>国民党抗日阵亡官兵不需要和不应该由我们再去抚恤”。直</strong><strong>至文革十年,国军抗日烈士遗属在未获得任何抚恤。</strong></h3></br><h3> <h3><strong>川军抗战烈士纪念碑</strong></h3></br><h3><strong>3.历次运动对国军抗日烈士的摧残</strong></h3></br><h3> 1953年镇反,1957年反右及文革十年浩劫。<strong>几乎所有国军抗日烈士纪念碑都被推倒,陵墓被掘开,尸骨荡然无存;</strong><strong>最著名的是:</strong></h3></br><h3> 1)<strong>南岳忠烈神祠是国内最大的国军抗日烈士陵园;</strong><strong>在文革期间被彻底破坏。</strong><strong>几乎所有烈士陵墓,都被挖墓暴尸。</strong></h3></br><h3> 2)卢沟桥保卫战中壮烈殉国的<strong>赵登禹将军,其墓被红卫兵挖开,“一无所得后,砸墓而去”,将烈士的骨骸抛于荒野,使“烈士尸骨无存”。</strong></h3></br><h3> 3)川军将领饶国华因弹尽援绝,于1937年12月1日在抗日战场上自杀殉国,1939年著名雕塑家刘开渠为其塑像,立于成都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文革期间亦被捣毁;同时被捣毁的还有位于成都少城公园(人民公园)内的另一川军将领王铭章烈士之塑像,王铭章将军1938年于滕县保卫战中壮烈殉国。</h3></br><h3> 4)纪念百万川军出川抗日之功绩,<strong>而于1944年七七事变纪念日落成于成都的无名英雄塑像(该塑像身穿短裤,脚踩草鞋,背挎大刀和斗笠,手持钢枪,俯身做冲锋状),竟也在文革中被一并砸毁。</strong></h3></br><h3> 对国军抗日烈士的清算,实乃民族悲剧!庆幸的是,在当地民众自发保护下;部分抗日烈士的遗骨得以幸存,其中最知名四行仓库八百壮士英雄杨瑞符。<strong>但是死者尚且如此悲惨,活着的国军抗日将领及老兵境遇就更悲惨。</strong></h3></br><h3> <h3><strong>抗日名将,民族英雄池峰城</strong></h3></br><h3> <h3><strong>抗日名将,民族英雄王凌云</strong></h3></br><h3><strong>4.历次运动对国军抗日将领及老兵迫害</strong></h3></br><h3> 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1953年镇反,1957年反右以及文革十年浩劫,大量滞留大陆前国民党高级将领及民主人士遭到错杀,批斗,关押。仅1953年镇反,遭到错杀的国军将领就超过百余名;其中不少抗日将领。知名的有:</h3></br><h3>1)台儿庄大捷而享誉全国的民族英雄<strong>池峰城,1949年北平起义后就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而惨遭错关,1955年在北京监狱中含冤枉而死。</strong></h3></br><h3>2)淞沪会战福山战斗,南昌反攻战役,滇西反攻战英雄,<strong>抗日名将王凌云,曾获青天白日勋章,美国银质自由勋章;</strong><strong>1968年在文革中受到冲击,神秘失踪;</strong><strong>至少下落不明等。</strong></h3></br><h3> <h3><strong>抗日名将,民族英雄宋士台</strong></h3></br><h3>3)庐山阻击战,万家岭大捷,昆仑关大捷英雄<strong>宋士台将军;</strong><strong>在1953年镇反中遭到错杀。</strong></h3></br><h3>4)淞沪会战,武汉会战,长沙保卫战英雄<strong>唐伯寅将军;</strong><strong>在1953年镇反中遭到错杀。</strong></h3></br><h3><strong>5.国军抗日将领出逃</strong></h3></br><h3> 不公正的待遇,促使滞留大陆的国民党将领寻求出逃。其中最知名的是,原西安缓靖公署副主任兼第五兵司令官,曾参加淞沪会战、兰封会战、武汉会战等抗日战役,在西南起义的<strong>李文;</strong><strong>1950年3月,在重庆学习时逃往香港。</strong>李文是幸运的。其它将领可没有这么好运!</h3></br><h3> 而原西南第二路游击军总司令,重庆卫戍司令,川军抗日英雄<strong>王缵绪,曾是成都和平起义将领;</strong><strong>1957年反右运动中,暗中偷渡香港未成被捕;</strong><strong>1960年在狱中抗议,绝食身亡。</strong></h3></br><h3> <h3><strong>傅作义</strong></h3></br><h3> 就连因北平和平解决而知名的傅作义,也曾寻求出逃台湾。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傅作义,仍竭力与南京方面保持着紧密的联系。<strong>当保留军队、分享政权的期望落空后,傅曾向国民政府国防部长徐永昌表示,将伺机逃离北平;</strong><strong>前往绥远收拾残部另作打算。</strong>傅确实向中共方面提出愿意在绥远“修水利搞合作农场”,<strong>毛泽东则顺势以水利部长之职,将其长期滞留在了北京。</strong></h3></br><h3> 不久蒋介石败退台湾,傅便派谴秘使与蒋保持长期联系;一直到1963年。<strong>1953年镇反,1957年反右;</strong><strong>促使傅作义寻求前往台湾,但蒋介石表示已无能为力。</strong></h3></br><h3> <h3><strong>川军抗日英雄王建堂</strong></h3></br><h3> 国军抗日将领,尚有出逃的机会。而普通抗战老兵,只能默默承受各种打击;以著名的川军抗日英雄王建堂为例:</h3></br><h3><strong> 王建堂因背其父所缝“死字旗”出川抗日名震天下;</strong>该旗除大写“死”字外,还写有“我不愿你近前尽孝,只愿你为民族尽忠”。<strong>八年抗战王建堂参加数十次战斗,多次任敢死队队长;</strong><strong>四次负重伤,两次立功授勋;</strong><strong>是电视剧壮士出川原型。</strong><strong>1949年随部参加成都起义,起义后却错划“国民党残渣余孽”;</strong><strong>受到多次批斗</strong>;文革结束,才释放出狱。<strong>1992年在贫困孤独中病逝。</strong></h3></br><h3> <h3><strong>杨养正(四行仓库八百壮士英雄,2010年病逝)</strong><br></br></h3></br><h3><strong>6)国军抗日烈士平反及恢复抚恤政策</strong></h3></br><h3> 文革结束后,<strong>由于中国改革开放,两岸和平统一政府需要。</strong><strong>1979年,在邓小平过问下,佟麟阁将军被重新追认为“抗日阵亡革命烈士”,引起了很大的反响。</strong>但1980年9月3日颁布的文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仍明确规定:“不再为国军抗日烈士办理追认革命烈士的手续”。</h3></br><h3> 直到1983年政策才发生变化,<strong>国务院发布民[1983]优46号文件规定:</strong><strong>“遗属主动提出申请,并有可靠证明者,可以追认为革命烈士”。</strong>1984年,民政部政策再进一步,<strong>规定:</strong><strong>“确系对日作战负伤致残”的国军官兵可“评残发证并给予抚恤优待”。</strong><strong>该政策遂沿用至今。</strong></h3></br><h3> 1984年,北京市恢复了“文革”期间被取消的“佟麟阁路”、“赵登禹路”、“张自忠路”的路名;自此大量国军抗战烈士,幸存老兵开始逐步得到承认。<strong>但仍与八路军,新四军抗战老兵待遇存在较大差距。</strong></h3></br> <h3><font color="#010101"><a href="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A2MDU4Mg==&mid=2447700159&idx=1&sn=614034092a22253c6e072efc05fe0f1c&chksm=b2cf9a3685b81320ddc22c3bfbffe521092ae6be6517e74e5f5ed7cf6908af376a68983e9e9a&mpshare=1&scene=23&srcid=&sharer_sharetime=1566199633339&sharer_shareid=5a4e201704f1a6cfd5b23305d8b3f554#rd" >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