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8月12日下午,在市律协监事长张卫东律师的陪同下,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法律援助当事人曹某某送来的锦旗,锦旗内容为:“辩术高超真功夫 法律援助好律师”。市律师协会会长、律所合伙人卢永建接待了当事人,曹某某对甘肃神舟律所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对案件主办律师陈燕的专业尽职及辛勤付出表示感谢。<br> 今年5月16日,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接受酒泉市肃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要求指派两名律师为一起挪用公款案件的被告人提供辩护,律所主任阅看起诉书后初步评估了案件情况,将案件分别分配给本所陈燕和于婷律师办理。两位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阅看了全部案卷材料,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了解到二被告人挪用村级账户资金14万元,两位律师便多次与被告人及其家人沟通,建议退还挪用的资金,被告人家人积极筹措于庭前将挪用款项全部归还。</h3> <h3> 庭审中,辩护人陈燕律师就事实及量刑部分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人民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最终对被告人判处缓刑,给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合法权益。陈律师勤勉尽责的精神得到了承办法官及当事人的认可,为表示感谢,当事人曹某某特向我所陈燕律师送上锦旗。陈燕律师表示:法律援助中心是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的。作为一名律师,为维护法律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努力是理所应当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努力为法律服务事业而奋斗。<br></h3>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也是律师作为律师协会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无偿援助,用心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感谢和肯定,这无疑是律师无上的职业荣誉。<br> 近年来,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持“专业立所品牌兴所”的发展理念,努力践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指派律师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帮助援助对象,受到援助对象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广泛肯定。<div><h3> 这次辩护工作只是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众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在更多日常工作中,他们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为困难群众一次又一次撑起法治晴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h3><h3><br></h3><h3><br></h3><h3> </h3><p style="text-align: right;">图文编辑:鲁金娇</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