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8月4日,位于龙湖镇六合街中段的一临街超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三平方米,火灾烧毁部分商品及线路,无人员伤亡。为充分发挥火灾的警示作用,8月8日下午,新郑大队消防宣传人员对受灾户及附近商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附近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h3> <h3> “您好,我是消防宣传人员,您附近的商铺着火的事情你们知道吗?”</h3><h3> “您的店铺灭火器配置数量是否充足,所有员工是否都会使用?”</h3><h3> “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房间着火,门窗慎开。如果封闭的房间里着火,看到浓烟和火焰时,应立即盛水浇灭火焰,不要大开门窗。因为门窗一开,房间里的空气就会与室外的空气形成对流,这就等于给房间里的大火加添助燃剂,会助长火势蔓延。”</h3><h3> 消防宣传人员将印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家庭防火常识、高危场所消防安全知识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消防宣传彩页发放到附近商户受众,并提醒商户要认真落实“自我检查、自我管理、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模式,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营业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遍,确保不留火种。在宣传中,大队宣传人员现场讲解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时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商户的所有员工都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知识内容。</h3> <h3> 宣传结束后,附近商铺人员纷纷表示,消防知识的宣传很必要很及时,此次火灾的发生给他们敲响了警钟,火灾防范很重要,疏忽大意必然会遭受损失,会以此为戒,全面检查各自商铺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他人更为自己。 </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