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支组织召开全市金融(网络)仲裁工作推进会

解馥瑜

<h3>  为切实推动辖区金融网络仲裁工作, 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8月1日,大同中支组织召开全市金融(网络)仲裁工作推进会。全市银、证、保金融机构一把手,各金融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小贷公司、典当行负责人以及大同金融网络仲裁院全体组成人员、仲裁专家、仲裁员共208人参加了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张斌,大同仲裁委主任栗培林参加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h3> <h3>  会上,张斌副行长简要介绍了大同金融仲裁院、网络仲裁院成立的重要意义以及金融仲裁的优势,并对辖区金融机构推进金融网络仲裁工作作了部署安排。他指出:大同金融(网络)仲裁院的成立,是全市金融行业高度协作密切配合取得的丰硕成果,凝聚了全市金融系统的心血,开辟了我市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新篇章。他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求各金融机构充分认识金融仲裁的优势,密切关注传统争议解决方式正在发生的变革,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克服重诉讼轻仲裁的惯性思维,积极将仲裁机制引入到各自业务的争议解决中去;二是签订仲裁协议,推广仲裁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本次会议提供的仲裁协议范本,在与消费者签订各类业务合同或者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签订了仲裁协议,探索实践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人民银行将按照总行相关文件精神,对积极推动非诉解决机制化解矛盾的金融机构,在年度评估时予以加分鼓励;三是认真履职,广泛宣传。要求金融仲裁院的仲裁专家、仲裁员严格按照仲裁法律法规、大同仲裁委章程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廉洁、公正办案;加强对金融、仲裁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四是积极作为,主动探索。要求地方性金融机构主动与网络仲裁院对接,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股份制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争取获得技术上的支持,为推进辖区数字化金融仲裁平台作出贡献。</h3> <h3>  栗培林主任首先代表仲裁委向人民银行、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对仲裁事业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地感谢。随后,详细介绍了“一委两院”(大同仲裁委会、金融仲裁院、网络仲裁院)的组建、运行和案件受理情况,从专业角度阐明了仲裁的法律地位和优势特点,特别是对网络金融仲裁院的案件受理范围、受理流程做了重点介绍。他表示,大同仲裁委员会及金融仲裁院、网络仲裁院将始终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不断增强内生力,提高公信力,扩大影响力,坚持以最优的服务态度、最好的办案质量、最快的办案效率依法依规处理每一件仲裁案件,为各金融、保险、证券、行业协会等机构提供最满意的仲裁法律服务,努力开创大同金融(网络)仲裁事业发展新局面。</h3> <h3> 金融仲裁院、网络仲裁院的成立并正式运行,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多元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平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持续和深远的影响。</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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