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更加深入地贯彻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7月29日下午,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h3> <h3> 院扫黑办副主任冯玉超组织大家传达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修订后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对里面的内容逐条进行学习、讨论。冯玉超强调:(一)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户籍地在外地的,必须给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送达判决书,被告人管辖派出所明确的,直接送达派出所,不明确的送当地公安局;(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每走一步都需及时向上级法院书面上报案件进展情况;(三)大家下去后还要认真学习《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必须严格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五)要高度重视上级、院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h3><h3> 通过培训,大家全面领会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的内容,为后期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与公安局、检察院乃至上级法院如何沟通、协调明确了方式、方法、步骤。</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