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零售管理快报(2019年7月份第2期,总第38期)(副本)

毛毛

<h3>  根据市公司行政会议关于强化市、县两级夜查的相关要求,7月22日晚由市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刚带队,督查队王志刚队长等一行四人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卫辉、市区二片所属的中卫站、青鸟站、市区二片北站、云妹站四座加油站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加油站站长(记账员)夜间参与卸油和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其次是加油站在夜间服务经营、灯光亮化、安全巡检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h3> <h3>检查情况通报如下:</h3><h3>一、县公司层面:</h3><h3> 从前期通知要求下达后,截至目前,卫辉和市区二片区都未迅速对加油站重点工作进行夜查,对当前安全、环保、经营的工作敏感度不够。</h3> <h3>二、加油站层面:</h3><h3>1、站长值班情况:卫辉青鸟站和市区二片云妹站站长在检查期间均在岗值班;卫辉中卫站和市区二片北站站长自下发通知后,截至目前均未能按照要求落实值班制度。</h3> <h3>2、站长卸油情况:卫辉青鸟站和市区二片云妹站站长,均能按要求参与夜间油品接卸;卫辉中卫站和市区二片北站站长自下发通知后,截至目前均未能按照要求参与油品接卸和对油品接卸工作的监督检查。</h3> <h3>3、神秘顾客检查专项提升活动没有效落实。</h3> <h3>卫辉中卫站罩棚灯两盏不亮。</h3> <h3>卫辉中卫站立柱多处胶带痕迹未清理。</h3> <h3>卫辉中卫站便利店货架商品陈列少,空置多。</h3> <h3>卫辉中卫站收银台未按要求陈列燃油宝。</h3> <h3>市区二片区北站、云妹加油站未张贴当期营销海报。</h3> <h3></h3><h3>4、市区二片北站加油站:站内夜间设置隔离绳、加油机断电、停止营业,便利店内无灯光、“铁将军”把门、也无人员值班,两名员工都在站房后休息室内,不利于当前经营也存在安全隐患。</h3> <h3>市区二片北站加油站灭火器长期未保养,积尘厚重,压力失效。</h3> <h3>5、卫辉中卫站数质量管理不到位:一是地罐交接单内实际油品接卸前后尺数据与电子帐入账前后尺数据不一致,存在虚推数据;二是地罐交接单长期未打印,也未对超耗部分进行原因分析。</h3> <h3>三、处罚意见:</h3><h3>1、对市区二片北站夜间现场无人值守、擅自停业、站长值班制度未落实给予经济处罚200元并全区通报批评。</h3><h3>2、对卫辉中卫站帐实不符、虚推数据给予经济处罚500元并全区通报批评。</h3> <h3>四、工作要求:</h3><h3>通过夜间检查之后,对县公司(片区)、加油站提出五项具体工作要求:</h3><h3>1、各县公司(片区)根据当前安全、环保紧迫性,月底前至少要进行一次夜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照片上报至零售部。</h3><h3>2、各县公司(片区)要组织员工学习“三门峡义马化工厂事故”案例,按照“三查”要求,做好对加油站的“三查”工作。</h3><h3>3、结合当前安全、环保形式,继续强化站长、记账员夜间值班制度的落实及参与夜间卸油作业。一是优化排班,加强站长、记账员夜间值班制度的落实,每周带班站长和记账员分上下半周不少于一次进行值班;二是要求站长、记账员要按照《站长履职管理办法》亲自规范作业,确保卸油率达80%,确保油品数质量无异常、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营。</h3><h3>4、从下月起,市公司督查队将重点对县公司(片区)夜查情况、“三查”工作的开展、站长(记账员)值班制度的落实与参与油品接卸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 ,凡是对以上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对县公司给予不低于500元处罚、加油站300-500元处罚并分别全区通报批评。</h3><h3>5、对通报中涉及的问题,各县公司(片区)、加油站“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和落实;对涉及处罚的加油站三日内由县公司(片区)上报分摊处罚明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