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公开销户业务和对公客户信息管理。

格式化发呆

<h3><font color="#ed2308">一是坚持审核开户文件和印鉴的真实性、开户申请人意愿真实性和开户办理人身份真实性。</font></h3><h3><font color="#ed2308"></font> 遵循监管要求和银行规定收集对公客户信息。坚持单位客户分类管理,重点关注类客户和异地客户开户应上门核实或委托我行本地机构上门核实;对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亲自到场,由被授权人办理相关开户手续的,应通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我行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其开户意愿真实性,对于我行无预留联系方式的,应采取各种辅助手段验证开户申请意愿真实性或由法人亲自至我行办理开户业务;在本行已开立基本账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账户(同一家机构不能同时开立基本户和一般户),应与开立基本账户时留存的开户文件、印鉴进行核对,如核对不一致,应与客户核实确认。各营业网点柜员应当面为客户完成企业网银签约及认证工具发放,不得代为保管客户认证工具。企业网银注册信息应使用企业操作员实名注册的手机号,不得使用我行员工手机号。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开户银行为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不得为异地(跨县市)他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h3><h3><font color="#ed2308">二是加强客户身份信息收集。</font></h3><h3> 按照行内反洗钱管理要求,收集、核实并记录客户及其股东、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以及特定类型客户、高风险客户开展特别尽职调查(SDD)、加强尽职调查(EDD)所需的信息,确认反洗钱系统客户洗钱风险评级结果。按照行内规定,履行高风险客户、特定类型客户的准入审批程序。不得为我行不允许建立客户关系的人员开立账户。</h3><h3><font color="#ed2308">三是强化持续客户尽职调查,开展定期重检。</font></h3><h3> 客户重检应当包括:重新审查、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审查客户历史交易,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确保与实际风险状况相一致。对高风险客户,还应根据实际风险状况,采取限制客户使用产品(服务)的范围、渠道、规模或涉及国家/地区,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止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于应当纳入反洗钱关注名单的客户,及时提出维护或调整申请。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h3><h3><font color="#ed2308">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坚持内部牵制制度。</font></h3><h3> 坚持开户与对账在机构、人员、岗位的三分离原则,落实账户及印鉴管理岗位控制机制;对于对公结算账户,还应强化账户初审部门、复审部门、集中建库人员、远程集中核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严密各环节账户资料的审核和交接手续。坚持内部核对机制。定期对核心系统账户信息与人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账户信息进行比对,检查两系统间信息是否一致,报备是否及时。客户持单位结算卡到柜台办理支付业务时,应核实是否为指定持卡人办理,客户持身份证的应在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验。</h3>

客户

账户

开户

开立

我行

核实

信息

真实性

办理

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