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第十一小学招生方案

美友69779223

<h3>  按照永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永城市第十一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h3><h3> 一、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和2----6年级的转学生。</h3><h3>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至10日。(四天),过期不候。</h3><h3> 三、招生范围:第一区块:建设路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东,东环路以西;第二区块:汉润大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芒山路以东。本辖区时代城的适龄儿童可到市四小就读。</h3><h3>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h3><h3> 1.所属学区内居民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项:</h3><h3> (1)户口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h3><h3> (2)户口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h3><h3> (3)家庭住址属本学区的居民户口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h3><h3> 2.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外来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1)和(2)、(3)其中一项:</h3><h3> (1)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h3><h3> (2)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h3><h3> (3)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19年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h3><h3> 五、几项说明:</h3><h3> 1.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h3><h3> 2.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合法,学校将对提供的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发现做假证,将取消其入学资格。</h3><h3> 3.为照顾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进城就读,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条件见报名所需材料的第2条)。</h3><h3> 4.为体现规范公正,经研究,只接受个体家庭报名,不接受办学机构或集体报名。</h3><h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h3><p style="text-align: right;">永城市第十一小学</h3><p style="text-align: right;">2019年7月5日</h3>

户口本

报名

招生

父母

务工

永城市

年月日

经商

材料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