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教育局组织召开全旗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推进会议

督导室

<h3>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我旗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98号)《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通知》(兴教学前字[2018]1号)精神,7月4日,旗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全旗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推进会议。旗教育局副局长包贺林、照那斯图,班子成员龙梅,消防大队参谋刘燚,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葛文杰以及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全旗已审批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注册民办幼儿园园长共1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旗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龙梅主持会议。</h3> <h3>  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葛文杰就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方面进行专题培训</h3> <h3>  旗消防大队参谋刘燚就消防安全方面进行专题培训</h3> <h3>  教育局安全股股长哈斯敖其尔就校园安全方面进行专题培训</h3> <h3>  旗教育局组织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签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h3> <h3>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龙梅就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方面提出具体要求</h3> <h3>&nbsp;&nbsp; 下一步工作中,旗教育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其办学(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全旗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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