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我心中 <h3 style="text-align: right;">——“学宪法,讲宪法,知宪法”<br></h3> <p style="text-align: right;"></h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ed2308"><br></font></b></h1><font color="#167efb"><b><i style="">姓名:植晓雯<br></i></b><i><b>学号:04<br></b></i><b><i>班级:1807班<br></i></b><b><i style="">专业:学前教育专业</i></b></font><p style="text-align: right;"><b><font color="#ed2308"><br></font></b></h3> 宪法 <h3>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h3><h3>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h3> 宪法小案例 <h3><font color="#167efb">宪法案例“云南躲猫猫事件”</font></h3><h3>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涉嫌因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并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多次用拳头、拖鞋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下午17时许,张厚华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对其进行殴打,猛烈拳击后,致使李荞明撞墙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的结论是,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这是一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猫猫”为名,殴打、施暴,致使李荞明身亡的事件。李荞明身亡后,张厚华等人为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不慎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而且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侦查。普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布了李荞明是在游戏中不慎死亡的情况。</h3> 简要评析 <h3>“躲猫猫”这种词语,我们一般都是在小孩子的游戏中才会出现的,但是这种看似很有童趣的游戏,却以“死亡游戏”出现在了一位成年人的身上。因死者抓到同监狱友普某某,而引起普某某不满,最终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脚,随后又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摔倒后,头部与墙壁和门框夹角碰撞,最终身亡。</h3><h3>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件事情不单单只是犯罪分子的问题。在狱中的狱警包庇犯罪分子,并且放出谎言是因游戏撞墙而死,根据《宪法》已经将失职的看守人员进行公安拘留,并且处罚,而犯罪分子也侵害了死者的人权,故意伤害罪,并受到了行政拘留。</h3> 反思总结 <h3><font color="#167efb">对宪法精神的体会:</font>正所谓“善法于天下,则治天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更应该学习宪法的精神,深刻领会宪法修改时代的法治必要。宪法是我国治理国政的总章程,从宪法中可以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宪法对于公民有着保障作用,同时更对国家公职人员有着推动、引领和规范作用。使我们更加遵守法律法规。
</h3><h3><font color="#167efb">如何维护宪法权威:</font></h3><h3>①作为学生,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宪法,知法懂法,做一名尊纪守法的好公民。
</h3><h3>②自觉遵守宪法,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h3><h3>③自觉宣传宪法,不对外诋毁宪法内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