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h3><h1> </h1><h1><b> 关于签订《原基建工程兵十五团</b></h1><h1><b> 三营战本溪联谊会活动安全责任</b></h1><h1><b> 自负承诺书》的通知</b></h1><h3> </h3><h1>各位首长和战友:</h1><h1>为了确保战友联谊会安全、顺利、圆满的在本溪举行,参会人员的安全是联谊会期间的重中之重,我们的联谊会也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经联谊会组委会研究,特拟订《原基建工程兵十五团三营战友本溪联谊会活动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凡自愿参加本溪战友联谊会的首长和战友,在决定报名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并将本《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告之您的家人,在联谊会报名或者报到时每个战友都必须在《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上签字。</h1><h1>本承诺书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h1><h1>此通知</h1><h3><br></h3><h1> 原十五团三营战友联谊会组委会</h1><h1> 二O一九年六月五日</h1><h3> </h3><h3> </h3><h3><br></h3><h3> </h3><h1><b> 原基建工程兵十五团三营战友</b></h1><h3></h3><h1><b> 本溪联谊会活动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b></h1><h3></h3><h3> </h3><h1>我们分别几十年了,我们至今都难以忘怀在部队结下的战友情谊。多少年来,我们期盼着能有与老首长、老战友相聚重逢的机会。这次组委会组织在本溪举行战友联谊会,虽然我是根据自身的情况经慎重考虑后自愿报名参加的,但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战友的聚会、战友的友谊也需要有法律的保障。所以我慎重地做出承诺如下:</h1><h1>1,我是在根据我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慎重考虑之后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战友联谊会的,没有任何老首长、老战友强行要求我参加。</h1><h1>2,在战友联谊会期间我会注意保重好自己身体的。但如果我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那是因为我自己的身体出了毛病或者不小心而造成的,与联谊会的组织者和参会的战友们没有任何关系。</h1><h1>3,组委会不提倡自驾车参加联谊会,而我驾驶私家车往返是我自己决定的,如中途发生意外,其责任由我自负,与联谊会组织者和参会的首长、战友们没有任何关系。</h1><h1>4,战友联谊会期间,我一定按组委会的要求控制饮酒,自觉做到不酗酒、不劝酒、不拼酒,如果我因为饮酒出现身体不适、突发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等一律由我自己负责,与组委会及参加就餐的战友没有任何关系。</h1><h1>5,战友联谊会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都是我自愿参加的,在活动前组织者反复强调过安全、纪律和注意事项,在活动中如因我不小心发生安全事故,由我自己负责,与组织者和参会的战友没有任何关系。</h1><h1>6,组委会强调,战友见面时要尽量控制情绪,不得过于激动和兴奋,不得用力击打对方,不得下太子河游泳,我一定遵守以上规定。如果发生意外由我自己负责,与组委会和战友们没有任何关系。</h1><h1>7,在参加战友联谊会之前,我已向我的家人及法定继承人告知了以上承诺,他们均表示同意。如果我有意外事故发生,我的家人及法定继承人必须遵守并履行我的承诺,不得向联谊会的组织者和参会战友提出任何要求。</h1><h1>8,我如果携带家人参加战友联谊会,与我同行的家人同样遵守我签订的本承诺书。</h1><h3> </h3><h1>特此承诺。</h1><h3> </h3><h3> </h3><h1> 参加联谊会的战友签名:</h1><h3><br></h3><h3></h3><h1> 签名时间:2019年 月 日</h1><h3></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