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墩一中2019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橘子洲头

<br>一、学校荣誉<br>&nbsp; &nbsp; &nbsp; 苍南县桥墩镇第一中学创办于1990年秋,是温州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二级学校。近三年,学校先后获得过: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温州市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温州市功能室达标校,温州市禁毒教育示范校,苍南县第二批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苍南县创建校园文化示范校,苍南县5A级平安校园。 二、师资队伍<br>&nbsp; &nbsp; &nbsp; 学校现有16个教学班,在校生生600多人,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中学高级职称教师11人,中学一级34人。县名师1人,市县三坛骨干8人,教坛新苗2人。 三、教学质量<br>&nbsp; &nbsp; &nbsp; 近几年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其中2017年苍南中学提前录取1人,县级重点高中20人;2018年中考,苍南县中学6人,县级重点高中25人,普高上线率48%,被评为2018年苍南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进步奖。教师在市县论文、案例、指导学生、基本功比赛方面,获奖80多次,学生在市县比赛中获奖90多人次。 <p>四、桥墩一中2019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方案</p><p>(一)、招生计划<br>2019年招收七年级新生6个班级,每班40人,共计240人。<br></p><p><br><br></p> (三)、招生办法<br>1、我校实行分批招生办法,招生批次如下:<br>第一批:适龄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含商铺、店面和车库,且房屋所有权占比超过50%以上,下同)的;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华人、台胞子女;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统筹对象子女。<br>第二批:适龄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br>第三批: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下同)、发票的;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或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再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4年6月1日前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br>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苍南县户籍适龄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同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毕业学校校址在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申请就读此初中的本县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原因,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外)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br>2、招生录取工作<br>我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录取。未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的学生一律无法建立初中学生电子学籍或迁移电子学籍。<br>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按照报名对象不同情况分期分批录取,确保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就近入学。我学校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和学区根据报名对象的户籍、房产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br>我校先录取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少年。我校录取第一、二、三批次适龄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可按以下顺序依次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少年,额满为止:我校先按在所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同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适龄少年;再录取施教区范围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再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少年;再按缴纳电费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同以上原因,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一年而不满三年,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最后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内企业(除法人企业外)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或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2019年5月31日满1年并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的本县户籍适龄少年。<br>四、招生咨询电话<br>校长室:64619325 教务处:64618115 <p>五、“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操作步骤</p><p>第一步: 通过手机搜索或扫一扫“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并关注;&nbsp;&nbsp;<br></p> 第二步:点击微信下方“初中招生”,弹出"初中招生”选择“在线报名”,进入界面 第三步:选择“公办报名”或“民办报名”,进入系统后,区域选择“苍南县”,阅读并点击“报名须知”,进入报名系统界面。 第四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学校”,按“确定”键,选择“适龄对象”类别,输入“学生信息”(2019年温州市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自动弹出小学毕业相关信息,含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省县、户籍乡镇、毕业学校等)和“户籍地址”、“监护人1,2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提示)”,选择“监护人与学生关系”;以“房产信息”做为报名条件的还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房产人姓名、房产人身份证号和房产证号”。<br>第五步:根据系统提示逐页拍照上传“户口本监护人页”、“户口本学生页”、“房产信息”等材料;<br>第六步:点击“提交”,完成报名。微信、短信提醒“恭喜您报名成功,报名序号*****,请及时关注学校审核(录取)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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