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构建和谐校园——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与齐鲁律师事务所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田螺菇凉

        为了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联合齐鲁律师事务所,共同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5月31日下午,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签约与揭牌仪式在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德雅讲堂隆重举行。本次活动有幸邀请到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副部长张子涵,山东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孔超,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行进,齐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军等嘉宾,以及律师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共400余人。         常宝亭校长首先表示要带领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建设成为法制校园的优秀代表,培养孩子们懂得法律,学会敬畏。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人。法律自在心中,让优秀成为习惯,德雅品正行自远。韩军律师、张子涵部长、张行进律师依次为揭牌仪式致辞。表示出对开展此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活动的期望,同时也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指明了方向。         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与齐鲁律所当场签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并由与会领导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宣布“基地”正式启用。         由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常宝亭校长为法治副校长张行进及十五位法治辅导员颁发学校聘书。受聘副校长及辅导员能够充分发挥为学生们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学生们远离犯罪意识,培养学生们自我保护能力的作用。         “最美公益律师”张行进,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青少年讲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         全面提高教师及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其自律自护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全民守法的重中之重,是全面提升法律素质的源头工程,也是培养、造就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依法治国水平、培养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优化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环境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立,使学生们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同时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了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通过在校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针对性,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合格人才。围绕“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使学生从安全分析中学习法律知识、汲取教训,明白事理,遵纪守法,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通过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逐步养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青少年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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