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杜雪峰:1962年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号博康,毕业于中央十二部委联合举办的《服务工作全面质量管理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在线作家、中国文联《作家视线丛书*沙柳文学---ISBN 978-7-5059-7082-3》《晨曦诗草》、《萌芽文艺》总编。喜书法、爱烙画、精通板刻。</h3><h3> </h3><h3> 时空的交错里,我于月下孤独的守望,一支瘦笔蘸墨,涂写人生烂漫,绘画锦绣山川,篆刻楷隶人寰。时而婉约清澈,时而豪放浑浊,魄寂驿动里散落成了岁月的画幅诗行。</h3><h3> </h3><h3> 著有《雪峰诗集》、《博康词藻》、短篇小说等,作品散见于《中国当代诗人》、《现代作家文学》、《诗文选刊》、《处女地》、《中华书刊》、《诗诵沙澧》、《晨曦诗草》、《萌芽文艺》、《沙柳文学》、《通辽诗词》、《中国作家协会电子旬刊》、及各大文学网站微信平台等。</h3><h3> </h3><h3> 承做各式木刻牌匾字画。</h3> <h3>格律诗的拗救:为什么要写这些文字呢?还得从我写的诗词,以及从各网站读到的诗词说起。首先,近些年来,我写过许些古诗,有古体的,有近体的(律诗)。除了在中国作家协会网和文博网上发出,也在其他网上发出。文博网上的朋友少在技法方面评议,而其他网站,有些网站还有专人批点。常常会看到讨论我诗词的平仄韵律问题。也许是认知上有区别,他们的批点,有些是过于武断;有些是过于浅薄;有些则令人啼笑皆非。其次,我历阅了不少别人的诗词,觉得存在许多值得商酌的问题。所以,萌发了写此文的想法。我要说明的是,既非想解释什么,只是想闻之足戒,与人共同探究、研习,同涉诗词海;也不是想去训导他人。我早几年在一篇文章里已经写到,我写诗是写我人生见识、自愉自乐。故以此为引叙。</h3> <h3> 经过多方面的探究,以上问题的产生,主要根源在于格律诗之拗与拗救的处理问题。</h3><h3> 为此,在谈格律诗的拗救之前,我们先明白以下概念:1,什么是格律诗?2,什么是格律诗的拗救?3, 拗救的目的、实质有哪些?</h3><h3> 什么是格律诗呢?大家知道,格律诗也叫近体诗。它是唐代以来形成的一种诗体,以有一定的格律要求而区别于古体诗(古风)。我们所说的格律诗,是一个大的“分类”,其中包含了词和曲等。那么何为格律呢?通俗讲,格就格式,律就是规律。格律诗就是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规律写成的诗。这个格式和规律,其中包含了字数、段式、压韵、粘对、对仗、拗救等等。格律诗的平平仄仄,到底有一些什么样的规律呢?可用十二个字“相重相间,要粘要对,有拗有救”概括。而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就是格律诗拗救的问题。</h3> <h3> 那么,什么是拗救呢?为什么要拗?又为什么要救呢?简言之,为了写诗用字措词更自由拓宽就需拗;而拗,就会不顺。救,就是为了顺而进行补救。拗救,就是不顺的补救。有拗才救,无拗不救。无拗也谈不上救。拗救,简单说来有如下的规律,就是“平拗仄救,仄拗平救”。在实际创作中,一般都是“以平救仄”。这里所说的拗救,前提都是以格律诗来说的。古体诗(古风)不要求平仄,只要求压韵,不存在拗救的问题。</h3> <h3> 律诗具有基本格式(就其声律而言),被称为“正格”,这是从统计及声韵美的角度提出的,是正确的,且易学的(尤其对于初学者而言,无疑乃纆徽也)。做格律诗旧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只是一般的说法。因为在五言格律诗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诗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轻易更动的。然若仅限于此正格,则难知律诗尚有诸多变化,也就会少品诸多美味。例如,“平平平仄仄”这一正格可变为其特格“平平仄平仄”使用。由此可见,古人早已求化了。王力先生曾做过统计,《唐诗三百首》的50首仄起五言律诗中,使用正格只占14%(若将“仄平平仄仄”20%,“平平仄仄仄”16%算在一起共计占50%),而变格(特格)则占了48%(若计入“仄平仄平仄”2%,共计50%)。至宋人用特格的比例则更大。这不难理解,一是求变的心理人人有之,不愿意整天守着一个面孔;二是,有时为了必须用的字及其意、气而适当牺牲其固有之形,也符合作诗之原品。</h3> <h3> 概括起来,近体诗中凡符合平仄规律的句子就叫律句。 不符合格律的句子就叫拗句。 拗救的目的:由于律诗的格律限制过于严格,诗人不得不采用一些拗句,以便于在谴词造句上有更多的自由。也可以说是近体诗格律严格限制下产生的一种变通。拗救的实质:是平仄调律的一种手法,用救的方法对拗句的音韵作一定的补偿 。</h3> <h3> 下面,以例证叙述拗救。</h3><h3> 我们从王力《诗词格律》及《汉语诗律学》)等著述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论述。</h3><h3>在具体说救之前,我们得先看看“孤平”的定义: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这就叫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这也叫做“孤平拗救”。说到孤平,诗词界争论颇大,大家观点也不甚相同。这其中,主要有两派,一派以王力为代表,暂且叫“除韵一平论”派。另有一派,以启功为代表,暂且把这一派叫“两仄夹一平论”派。在此,不展开讲。</h3><h3>具体拗救的方法有三个(细分还有其它,但有此三个通常已够):</h3> <h3>(1)本句自救。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式。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凉风起天末”、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回看射雕处”,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庾信平生最萧瑟”,都属于这种情况。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h3><h3>又如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h3><h3> 另外,还有一种不常见的拗句。那就是在“仄仄仄平平”的诗句中,三四字对换,变为“仄仄平仄平”。如孟浩然《岁暮归南山》“北阙休上书”;《临洞庭》“八月湖水平”等,皆属于此。这种拗救,属于本句自救的范畴,是非常罕见的一种。在创作中,使用的人很少,承认的人也不多,我们应该尽量不用为上。在此就不多说了。</h3> <h3>(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來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属于大拗,大拗必须救。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吹”救“不”)。 这样的例子还有如王维《归嵩山作》“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等。</h3><h3>另外的情况是,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上面说过,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叫做两救。这也属于大拗的范畴,对句必须救。此种拗句的救法,和上面的例子是一样的。都是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崔涂《除夜有怀》:“迢递三巴路,羁危万里身。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渐与骨肉远,转于僮仆亲。那堪正漂泊,明日岁华新”。这首五律第三联“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格律为“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上句“骨肉”二字用了仄声字,对句补一平声字“童”救。这样的例子如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这一联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李商隐《乐游原》“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杜牧《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等。在创作中,这样五连仄的拗句,不是万不得以,不用为上,是应该尽量避免的。</h3> <h3>(3)半拗时可救可不救。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半拗对句救的,如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这样的例子如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万籁此皆寂,惟闻钟磬音”等。 </h3><h3>半拗一字双救的,如司空曙《喜见外弟卢纶见宿》:“静夜四无邻,荒居旧业贫。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以我独沉久,愧君相见频。平生自有分,况是霍家亲”。这首五律第三联“以我独沉久,愧君相见频”,下句“相”字不但救了上句“独”字,也救了本句的“愧”字,因此为一字双救。这在格律诗歌中是很常见的。如孟浩然《早寒有怀》“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等就属于此。 </h3><h3>半拗对句没救的,如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此诗尾联“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接”字应平为仄,对句没救。格律诗按两个字为一个音节,也叫音步,五言第三字不属于重要音节上的字,因此不是什么大毛病,可以不救。在创作中,这是很实用,也很常见的。当然,如果能救,救自然是好的。</h3> <h3> 前面已提及的特格必须注意。下面再谈点这方面的常识,也就是特拗的问题。特拗句,也叫准律句。是千百年来诗人们在创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一种约定成俗的规定。就是在“平平平仄仄”的句子中,把第三和第四个字对换,变为“平平仄平仄”的形式。不过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既然是固定格式,那么就不存在再拗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h3><h3>以五言为例,前面两字,必须是“平平”。例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此诗尾联“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格律为“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 又如梅尧臣《鲁山山行》“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王维《观猎》“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秦韬玉《贫女》“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等,皆属于此。在创作中,当我们遇到三仄脚的时候,就可以考虑这样的准律句(特拗)入诗。</h3><h3> 关于格律诗的拗救,常见的基本就是以上这些。那么,为什么主要以五言诗为例子呢?在格律诗中,七言是五言的拓展。只要弄懂了五言,七言就能融会贯通了。五言诗平起的句子,在前面加“仄仄”即变为七言。反之,仄起的句子,在前面加“平平”。如“平平仄仄平”,在前面加“仄仄”就变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在前面加“平平”就变为“平平仄仄仄平平”。其他的也都是一样的。另外,在格律诗中,七言诗首字离韵脚较远,由于处于第一个字的位置,一向不论。而第二个字属于“诗喉”,不能轻易改变。因此七言诗的拗救,也是体现在后面的五个字上。</h3> <h3> 如果说格律诗的正格是食物真品,那么,格律诗的拗救就是佐料,利用这两者同时能够调配出美食,而不是异味、怪味。人贵在自知之明,贵在持之以恒地学习,贵在老实求精。对于格律诗拗救的学习与运用,也需要采取这种态度。解决好格律诗的拗救问题,写出一首好的诗词作品,我想是完全可以做到的。</h3><h3> 有的人也由于只见“正格”,不懂拗与救,故对别人的诗词乱予评判。此行须摈弃。</h3><h3> 有的爱好者由于不知拗与救的问题,或理解把握不到位,只能按“正格”,所以,虽然偶有一两个好句子,就想将其扩以为诗,结果总因声律所限,加之只会就诗而诗,常常无以为继。</h3> <h3> 其实,要写诗词,先养“正统”之气,而后循序求变。久而久之,就能品味到“变”所带来的诸多好处。其中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当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一对律句时,如果将“平平仄仄平”用成了“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时,则可以不必去顾及“仄仄平平仄”中的两个“平平”的声调。因为按拗救理论而言,对句已救,可以省去了寻字的功夫。另一个好处显然就是“平平仄平仄”所带来的,当你第四字必须用平声时,只要在第三字处选一合适的仄声字就可以了。这样,既合律,又救了全诗的意,岂不是两便之事?!</h3><h3> 王力先生的《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以及《广韵》,对研读诗词是否合律,可以说是尚方宝剑。谈拗救相关的书很多,但可能是先入为主,我觉得王力先生的两本书是较易懂易记的。</h3><h3> 以上肤浅之见仅为我读书心得,还望时贤不吝赐教。</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