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派出所刘天德副所长开展出租屋检查

<h3>2019年5月21日下午16时许,根据分局派送指令单工作安排,新湖派出所刘天德副所长带领消防民警叶志强到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绘猫路四巷9号出租屋进行检查,该建筑物共有十一层半,一楼暂未出租,二至十二层,共九十八间出租房,对该出租屋人员入住登记情况,监控设备,楼顶天窗畅通正常。在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h3><h3>1、消防卷盘水压不足;</h3><h3>2、灭火器数量不足;</h3><h3>3、楼道内应急照明数量不足,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h3><h3>4、楼道内杂物占用通道;</h3><h3>5、逃生窗上锁。</h3><h3>对上述问题列出清单,责令负责人(二手房东:魏其春,电话15112520661)尽快落实整改。要求管理人加强入住人员的信息管理,并对租户人员管理,提高防盗防骗的防范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意识。</h3> <h3>6-22新羌社区牛场161号</h3> <h3>2019年6月26日下午16时,根据分局派送指令单工作安排,新湖派出所值班领导刘天德副所长带领消防民警叶志强到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美新村197号)进行检查,该建筑物共有七层,每层六间房,一层为商铺,二至七层为出租房,检查情况如下:</h3><h3> 1、检查灭火器正常;</h3><h3> 2、已设置逃生窗口、消防软梯;</h3><h3>&nbsp;&nbsp; 3、检查楼顶逃生门天窗正常。</h3><h3> 一存在的问题有:</h3><h3> 1、楼梯上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h3><h3> 2、楼梯内存在有飞线;</h3><h3> 3、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h3><h3> 因检查时二手房东外出在外未能前来陪同检查,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已打电话告知(房东:陈伟平,电话13826531184)在近期内整改以上存在的隐患,并要求加强入住人员的信息采集,消防安全宣传的培训等,提高防盗防骗的防范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意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