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科长吴军、长治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史俊长深入我区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国家级传承人进行检查评估。</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上党区潞安大鼓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王海燕汇报演出</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潞安大鼓传习所”王富贵老师正在授课</h3> <h3> 市文旅局非遗科科长吴军、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史俊长检查我区非遗项目档案和资料。<br></h3>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上党区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评估工作汇报</h3> <h3>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常飞作上党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汇报。2006年6月,国务院公布“潞安大鼓”为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项目保护单位为“上党区文化服务中心”。我区成立“上党区曲艺家协会”、“上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黎都曲艺广场”,开设曲艺培训班,建立“上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以及“潞安大鼓传习所”。记录建档情况,以点带面,认真开展非遗普查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和专场演出,建立全市首家“非遗小剧场”。收集恢复经典曲目进行复排和录制并编撰成册。赴多地参观学习并积极参赛,推动潞安大鼓走向全国。</h3> <h3> 国家级非遗项目潞安大鼓代表性传承人王海燕作述职报告。作为一个愿以说唱潞安大鼓为终生职业的民间艺人,也是国家文化部门确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受到了当地文化部门全方位的支持。认真授徒,积极参与宣传交流工作,并将潞安大鼓唱出国门。经常深入农村山区巡回演出。重新录制精品段子,翻印经典书目,整理经典剧目。努力将潞安大鼓更好的传承发展下去。</h3> <h3> 市文旅局非遗科科长吴军对我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予以肯定。强调非遗项目的传承主体是传承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主动性,以推动地方特色曲艺文化发展为己任,积极培养潞安大鼓传承人,繁荣曲艺作品创作,丰富交流研讨和实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满活力。</h3> <h3> 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史俊长表示上党区作为“中国曲艺之乡”,为非遗的传承保护提供了很好的阵地和平台,非遗资料整理和保护也比较完整和全面。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曲艺家的艺术追求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h3> <h3> 加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更多的人心中播下非遗传承的“种子”,坚守民间文化阵地,让“非遗”活起来,文化传下去。</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