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5月14日16时04分,泾河新城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接报警称:在S208线泾河新城吉元大街段王家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已拨打120。</h3> <h3>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投入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中,经现场勘察,现场留有一辆有碰撞痕迹的黑色山地自行车,损坏严重,同时发现在现场散落着一小块保险杠碎片,再未留下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伤者已被120急救车拉走,于2019年5月14日19时50分许经泾阳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h3> <h3> 泾河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指示:要集全警之智、全警之力,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侦破此案。</h3> <h3> 交巡警大队立即成立“5.14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小组,大队长师轩同志任组长,教导员李刚武同志、副大队长曹美丽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事故中队全体人员及一中队、二中队抽调人员,大队长特别强调全体人员要抓紧黄金破案时效72小时,全力以赴,不破案,不收兵。</h3> <h3> 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具体侦查方案,分几路立即开展侦破工作。</h3> <h3> 专案一组民警沿S208省道及对高速路口调查监控视频,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梳理,进行取证工作。</h3> <h3> 专案二组民警对现场周边群众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寻找目击证人,并及时对现场第一目击证人提取询问笔录。</h3> <h3> 专案三组民警对现场遗留肇事车前保险杠残留物件到咸阳各车辆4S店进行比对,确定肇事车型和详细特征。</h3> <h3><font color="#010101"><p style="text-align: left;"> 一中队、二中队对辖区修理厂进行逐一走访排查,并发放协查通报。</h3></font></h3> <h3> 经过大量的比对,走访了汽配城、多家汽车4S店,5月15日14时确定车体碎片,为上汽通用宝骏客车右侧保险杠,锁定了肇事车型。</h3> <h3> 通过沿途视频监控,反复查看事故发生时段过往的宝骏客车,锁定了3辆嫌疑车辆,对3辆宝骏客车车辆信息进行甄别,侦察、外围取证、调查走访,确认陕DXXXXX牌照宝骏车为肇事车辆。</h3> <h3> 经过不间断的细致排查,对排查结果反复比对,确定杨某(男,泾阳县中张镇人)为肇事逃逸嫌疑人,大队随即展开对杨某的抓捕工作,并于5月16日15时许将杨某抓获归案,杨某对交通肇事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