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在这个星期,我读了许许多多的好书,有《大林和小林》、《会跳舞的小星星》、《九色鹿》、《西游记》、《鲁滨孙漂流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h3> <h3> 这本书的主角有三个,分别是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和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赋又满怀乡愁的蟋蟀,它因一念之差来到了纽约,却一直希望回到自己的家乡——康湦狄格州;,塔克是一只聪明,仗义,大方,但又有点儿自私的老鼠,喜欢攒钱;亨利是塔克和柴斯特的朋友,忠厚老实,热爱音乐。</h3> <h3>我觉得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没有腊肠香味的诱惑,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因一念之差跳进那只野餐篮子,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如果玛利欧没有听到它如歌的鸣叫,柴斯特就不会被带回报摊,认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它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玛利欧母亲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聆听,聆听一只小小的蟋蟀的鸣奏……</h3> <h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1929年~1989年),出生于美国康湦狄洛州。从康州的耶鲁大学毕业后,请罗马留学过一年,此后一直居住在纽约。热爱音乐。1956年出版第1本书,但真正使他一举成名,是1961年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赛尔登回忆说:“一天晚上,我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正是这真蟋蟀的鸣叫,唤起了赛尔登对故乡生活的怀念和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便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