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8年5月18日8时30分,哈尔滨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哈师大)组织工人进行换热站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br></h3> <h3>(一)事故经过
2018年5月18日7时许,哈师大后勤管理处水暖科班长张兴春带领吴家君、吴振波、姜永喜3名工人以及现场安全员王亚光,在换热站进行管道拆除和换热罐检修工作。张兴春安排吴振波等3名工人检修换热间,自己和王亚光检修泵房间。8时开始正式作业,吴振波站在换热间内的操作平台(门式脚手架)上,使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第一台换热罐,吴家君和姜永喜在地面做辅助工作。8时20分,吴振波在操作平台顶部与供热管之间放置了一块金属跳板(0.2m×4m)作为临时通道,以方便过到跳板的另一侧切割第二台换热罐。8时30分,吴振波行走到跳板中部时,不慎踩空坠落地面,坠落高度4米。<br></h3> <h3>(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救援,并向学校进行报告,校方接报信息后立即报告公安机关。8时50分,"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并将伤者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12时50分,吴振波经抢救无效死亡。<br></h3> <h3>(三)事故原因
1.检修人员在操作平台与供热管之间放置单块跳板作为临时通道,跳板宽度不足,端头附着点未进行刚性连接,两侧未设防护栏杆,吴振波在未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行走到跳板中部时不慎坠落引发事故。
2.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未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作出明确要求。施工方案未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现场班组长未能对工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安全员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作业平台及通道未设防护栏杆、跳板端头未固定等事故隐患。<br></h3> <h3>(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特别针对季节性、临时性工作,要认真做好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并加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和安全生产工作并进。
2.要强化安全教育意识,开展全员、全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检修人员操作技能。对高处作业要提高认识,施工前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发生。<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