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孙云晓:《儿童友好应成为家校社共育的根本原则》</h3><h3>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二级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专家,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h3> <h3>🌿</h3><h3>儿童友好的本质是尊重儿童的权利,做到儿童优先;</h3><h3>🌿</h3><h3>家校社共育中的儿童友好是根本原则,就是在儿童生活的主要场域:家庭和学校及社会中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倾听儿童的心声,努力打造适宜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家校社共育模式;</h3><h3>🌿</h3><h3>现代儿童观的五个特点:</h3><h3>• 童年影响一生</h3><h3>• 儿童是具有巨大潜力和希望的人</h3><h3>• 儿童是具有个性差异并需要尊重的人</h3><h3>• 儿童虽然弱小也是一个权利的主体</h3><h3>• 儿童是受到特殊保护的人</h3><h3> ——孙云晓《发现童年的秘密》</h3><h3>🌿</h3><h3>从三大误区看当前家校社共育对儿童“不友好”的现象:</h3><h3>• 第一个误区:有些家校社合作存在片面的成才观,重智轻德造成误导、加重了儿童的学业压力和焦虑;</h3><h3>• 第二个误区:许多家校社合作存在重学校轻家庭和重校内轻校外的倾向,甚至有反生活教育的现象,误导家庭教育处于某种“异化”状态;</h3><h3>• 第三个误区:家校社共育中忽视儿童的参与和评价。</h3><h3><br></h3><h3>🌿</h3><h3>儿童友好原则下家校社共育的路径:</h3><h3>• 家校社合作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方针;</h3><h3>• 家校社合育既要促进学校教育也要促进家庭教育,积极引导父母注重家庭建设,以生活教育助力儿童发展;</h3><h3>• 要创造条件建立机制,确保儿童适当参与家校社共育计划的讨论;</h3><h3>• 家校社合育要激发儿童的创造力,培育创新人才。</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