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凯哥

<h3>  他是一个厚道的人,心思单纯,凡事不会计较太多,而且心存善念,没有城府,善于助人为乐。已近50的他,周边邻居都热情地称呼他老李,老李不会因为利益占别人的便宜,也不会因为钱财而伤害别人。</h3> <h3><h3>  老李家境并不宽裕,每日四班倒工作着,妻子在超市打点零工,紧巴巴供着孩子上着大学,平日喜欢在外与工友喝点小酒,骑着一辆二手无牌证摩托车在厂区晃悠着。</h3></h3> <h3></h3><h3> 那日休班约了几个工友在厂后小镇聚会,晚上21:00尽兴而归,骑着他那二轮小马哼着小曲往回赶,哟,这不是老李吗?你这是回家吧?老李定神一看这不是左邻右舍的王二媳妇和刘三嫂嘛!</h3><h3> 老李见是她俩赶紧说,快上车,我捎上你俩一起回家。两人着实遇到好人了,急忙小跨上了车。</h3> <h3></h3><h3>  </h3><h3> 老李加起油门一溜烟地向前冲去,不远处叭的一声响,只听有人在呼叫:出车祸了,快救人!完了,完了……救护车到了。</h3> <h3>  是不是老李出车祸了,对没错!老李驾驶着摩托车正面与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头正面中部下侧在路面南侧相撞,造成王二媳妇、刘三嫂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和老李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h3> <h3></h3><h3>  经法院判决:老李持有效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王二媳妇、刘三嫂与仓栅式货车沿XX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因老李实载客人数超过核载人数,车后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且未按规定会车,老李驾车超速行驶,导致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与仓栅式货车车头正面中部下侧相撞。造成王二媳妇、刘三嫂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李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老李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二媳妇、刘三嫂子不负事故责任。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老李应一次性赔偿乙方王二、刘三之经济损失共计511000元(含二位死者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精神抚慰金、参与事故处理的交通费及误工费、医药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该款中已付的50000元系货车。<br></h3> <h3></h3><h3>1、被告人老李的户籍信息、到案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及机动车信息、现场检测报告书、呼气酒精检测报告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书证;2、证人货车司机、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证言;3、被告人老李的供述;4、鉴定意见;5、现场勘验笔录。本院认为,被告人老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持有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醉酒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会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老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上两年六个月以下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h3><h3>此致</h3><h3>1、被告人老李现十级伤残被保外就医在家。</h3><h3>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