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卫健委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行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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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为了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全省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4月23日至4月25日,延津县卫健委妇幼股联合县妇幼保健院技术人员,对前期申报的我县5家乡镇卫生院和108所村卫生室(抽查)进行了现场评审。</h3> <h3>  评审组一行对乡镇卫生院和抽查到的村卫生室按照具体规范要求进行了现场审验。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承担的基本功能和主要任务进行了详细问询和讲解;对必须的房屋及机构设置如:儿科、妇科、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科进行了现场查看;对符合资质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进行了资质查验和审核;对5个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h3> <h3>  通过现场评审,提出了需要整改的问题,如:未与上级建立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未落实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及高危孕产妇筛查;产后访视包设备配置不全,大多数村卫生室无新生儿体重秤;未使用统一的“河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开展避孕药具发放,没有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已分别对被评审单位进行了反馈。被评审单位表示,将会及时予以整改和纠正,争取全部圆满达到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h3> <h3>  此次评审结果上报后,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抽查,对于达到标准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授予“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标单位”“河南省村卫生室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标单位”称号。</h3> <h3>延津县卫健委 妇幼股 2019年4月26日</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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