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学“五零承诺”

新建小学

<h3>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推行“五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择干、零指定)的实施方案,新建小学为了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让管理和服务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人民群众在我校“办事不求人”,形成家校沟通、协作共育的良好氛围。切实办好家长满意的教育。</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b04fbb">一、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font></b></h3> <h3>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实现“上学不求人”。</h3><h3>1.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的方式,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应全部免试登记入学。</h3><h3>2.初中入学:实行对口招生,除新建小学对应一中、三中、四中外(多校划片), 其他小学对口一所初中(单校划片);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对口本校初中。</h3><h3>3.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报名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原则上按暂住地所在学区入学,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超出学校的招生容量时,经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四小学、第四中学就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h3><h3>4.优抚对象:对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学校要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教育优待政策。</h3><h3>5.特殊教育:对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继续做好随班就读安置工作;对重度残疾儿童,不具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推荐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家庭有实际困难而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儿,则以送教上门服务形式进行补充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b04fbb">二、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 </font></b></h3> <h3>  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h3><h3>6.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按学生花名册及学生性别分成组别(班级序号),各班人数均衡分配。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同一学年最大班额与最小班额差小于3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b04fbb">三、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 </font></b></h3> <h3>7.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座办法: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对身体有残疾等特殊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采取横排轮换串座。严格控制大班额,从源头上消除因大班额造成的学生座位拥挤、后排座位离黑板过远等问题。</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b04fbb">四、实现“当学生干部不求人”,做到“零择干”</font></b></h3> <h3>8.民主推荐制:学生干部选拔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人人参与,形成主人翁意识,营造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即小学一、二年级,因学生年龄较小,自我认知不完善,学生干部可由班主任指定。</h3><h3>9.轮换制:可采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b04fbb">五、实现“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font></b></h3> <h3>10.学生评奖评优。学生评奖评优要根据学生学科素质评价、综合素养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让评选三好学生和各类先进等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结合学段特点和评奖评优项目,制定具体的学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和评选细则,不得直接指定,实现学生“评优评奖不求人”。</h3><h3><br></h3>

学生

不求人

子女

评优

入学

小学

评奖

分班

学校

零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