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9年3月14日上午,在长治市潞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张有权同志当选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并进行宪法宣誓。</h3> <h3><p><font color="#ed2308"><b>张有权同志简历</b></font><br> 张有权,男,1966年12月16日生,山西省应县人,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1989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襄垣县人民法院任办公室干事、审判员;1995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干事、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07年4月至2011年5月,任黎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5月至2016年2月,任沁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筹备组组长;2019年3月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p><p><br></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