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3月1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周岸标副局长率队前往龙岗区红晟家禽批发市场开展调研活动,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筹备组江育良常务副组长、张寿荣副组长以及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参加。<br></h3> <h3> 周岸标副局长现场详细了解了红晟家禽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监管措施,一是持续跟进有关处罚措施的落实,持续加强环保监测监管;二是继续与红岭集团就就有偿收回红晟家禽批发市场土地使用权事项进行谈判,争取早日促成收购,以便从源头上彻底解决该市场的臭气扰民问题。<br></h3> <h3><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红晟家禽批发市场情况</b></div>(一)基本情况。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红晟家禽批发市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吉华路秀峰路口,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5292591F),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深龙环批{2014}700043号),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403072017000028)。该市场经营面积18500平方米(其中批发交易面积11900平方米、屠宰面积为1350平方米),于 2003年7月开始投入营业,属深圳市政府菜篮子工程之一,主要从事家禽批发、屠宰加工,配套建设有废水处理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
(二)环境监管情况。针对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红晟家禽批发市场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区高度重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控滞留量,调整家禽进货安排,减少存栏量,严格按照环保批复审批量的要求,确保家禽(鸡、鸭、鹅)屠宰量≤3万只/天,家禽每天滞留量≤1000只;二是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按照环保批复排水量的要求,每日排水量不超过100吨/日,执法人员对该市场每天巡查一次;三是严格执行废水、废气排放标准,每周对该市场厂界排放的废气和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进行抽样监测一次,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巡查。通过严管,区环保部门2018年共查处该市场环境违法行为5次(其中废气超标2次、废水超标3次),共处罚金160万元。2019年2月19日,区环保部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场存在“废水经过化粪池混合溢流,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通过厂区污水管道从厂界总排口直接排入河道”的环境违法行为,且排放废水的COD、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指标均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对此,区环保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深龙环水告〔2019〕0045号),拟对该市场处以人民币伍拾柒万伍仟元的罚款,并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四是积极与红晟家禽批发市场的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就有偿收回该市场土地使用权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