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的通知》(青办字〔2019〕10号)要求,2月20日至3月8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对西宁全市73个司法所开展了摸底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了西宁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情况。</h3> <h3> 近年来,西宁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业务职能有效发挥,工作亮点纷呈。体制机制方面,西宁三县及城北区司法所管理体制顺畅,实行“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司法行政业务职能有效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h3> <h3>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宁三县司法所业务用房大部分独立建设,面积达标,功能室健全,基本上确立了产权。湟源县司法局以乡镇政权“八有”建设项目为契机,对破损严重的业务用房进行置换,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大通县司法局投入资金对全县司法所进行维修,统一标识标牌,加强功能室装备配置,面貌焕然一新。</h3> <h3>人员队伍方面,大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在3人以上,政法专项编制不足的,各县区司法局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进行补充,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特别是城北区所有司法所均为3个政法专项编加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配置,工作人员达到4人以上。</h3> <h3>业务工作方面,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落实较好,重要节点按时报送分析研判报告。城东区“马大姐”“为民家事”、城北区“红梅”等个人品牌调解室,城中区医疗纠纷、城北区和城东区批发市场、商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大通县司法局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起步早、效果好。城中区司法局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并率先在全省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城东区在全省先行先试政府购买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并成立区级安置帮教基地。城西区开通便民服务APP,通过手机端即可实现业务咨询和申请。湟中县每月对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强化信息统计报送。湟源县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视频调解模式,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为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调解员。</h3> <h3> 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地区司法所实行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体制,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编制、经费、党组织关系均在乡镇(街道),工资由乡镇发放、人员由乡镇调配、工作由乡镇安排、业绩由乡镇考核。二是业务用房产权流失严重,部分司法所业务用房随着城镇建设拆迁而拆除,绝大多数未建还。三是政法专项编制“截流”“混用”现象较为突出,据统计,西宁市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72个,实际在编在岗122个。四是司法行政职能弱化,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司法所所长基本兼任综治、维稳、信访、拆迁、工青女团、包片包村等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受到严重冲击。五是司法所未实现全覆盖,2015年新设立的文汇路、通海路、火车西站三个街道办事处尚未建立司法所。</h3> <h3> 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调研组在西宁市司法局进行了专项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协调县区党委政府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二是指导县区司法局做好司法所业务用房确权工作;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法专项编调研和清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五是用好政策文件为司法所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六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作为省会城市多打造精品和亮点,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成功经验。</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