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涉县五村民因野外违法用火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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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近段时间,天气持续干燥,野外风力较大,森林火险处于高等级状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县委、县政府坚决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县森林公安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h3> <h3>  近日,森林公安快速破获五起野外违法用火行为。</h3> <h3>  3月7日12时许,付某某在井店镇台北村厂房(地名)自家地里点烧玉米秸秆,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于3月10日处行政拘留五日。</h3> <h3>  &nbsp;3月8日3时许,贾某某在辽城乡贾家庄村大滩(地名)自家地里火烧玉米秸秆,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于3月10日处行政拘留五日。</h3> <h3>  3月8日17时许,王某某在井店镇刘家村大坡地(地名)自家坟地点烧豆角秸秆,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于3月10日处行政拘留五日。</h3> <h3>  3月8日18时许,豆某某在龙虎乡北乱村小洼地(地名)自家地里点烧玉米秸秆,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于3月10日处行政拘留五日。</h3> <h3>  3月8日5时许,张某某在偏店乡前寨村村口自家地里点烧玉米秸秆,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于3月10日处行政拘留五日。</h3> <h3>  &nbsp;时下正值春耕季节,气温回升,天气干燥,部分农民选择在田地烧荒的方式极易引起森林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县森林公安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巡查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希望广大群众能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保护我县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为打造“森林涉县”,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涉县作贡献。</h3> <h3>编辑:刘亚洲</h3><h3>审核:李彦东</h3>

森林

用火

野外

日时

其因

日处

拒不执行

行政拘留

秸秆

点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