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培训班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1>  为帮助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提高相关领域业务水平,3月3日至4日,天皓所在所内组织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暨解释(二)背景下的工程案件代理法律问题”的培训班。</h1> <h3></h3><h3></h3><h1> 3月3日,原最高院民一庭法官、“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起草人李琪老师作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疑难问题解析——‘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解读”专题培训。李老师从起草人及法官视角,分别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新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合同履行相关问题、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的权力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h1><h1> 3月4日,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寅哲作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背景下的工程案件代理法律问题”专题培训。徐律师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体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体系与此前规定的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背景下的重要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讲解。</h1><h3></h3><h3></h3> <b>天皓所律师认真听取培训内容<br></b><h3><br></h3> <h1>  通过参加培训,我所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无效合同发承包人的过错赔偿,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鉴定,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在实践中备受关注的主要疑难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今后处理和解决此类案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