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生活故事之十九

草祭

<h3> 麋鹿,古代农业和物候的象征</h3><h3>&nbsp;&nbsp;&nbsp; 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北起黑龙江、辽宁、山东,东至江苏、浙江,南到海南的沿海一带,都有鹿角的遗存发现 ,长江中游的湖南和黄河流域的陕西也有发现。</h3><h3>&nbsp;&nbsp;&nbsp; 1956 年时,浙江桐乡罗家角村的农民在水田开沟劳动时,发现好些动物遗骨,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误传为龙骨,农民将其拿到中药铺出售,后来越掘越多,中药铺不收购了,转卖给废品收购站,经收购站向文物部门反映,派人去罗家角实地考察,确认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当时因人力不够 ,没有立即发掘,只加以保护。到 1979 年才正式开掘 ,发掘的结果表明,这是一处很重要的新石器时代稻作遗址 ,时间经测定,距今已在 7000 年以上,与河姆渡遗址同时略早。出土的遗存物中,有碳化的稻米 ,及许多动物骨骼 ,如狗、水牛等,其中即有鹿的骨。经鉴定,是麋鹿和梅花鹿(Cervus n/ppon Temm inck)的角。鹿角是用来制作勾勒器之用。[ ](粥-53,图版 )此外,将鹿角加工成的鹿角锄,在陕西长安客省庄、黑龙江宁安莺歌岭、山东大汶口等遗址都有发现。最近(2004 年)浙江余姚田螺山发现较河姆渡遗址略早的新石时代遗址 ,出土的实物较河姆渡更丰富,其中即有大量的鹿角,鹿角中有大而分叉的,有可能是麋角,但要等鉴定的结果证实。各地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骨中,以猪和麋鹿最多,猪是驯化的家畜,而麋鹿则是狩猎物,反映了原始农业时期狩猎还占很大的比重。</h3><h3>&nbsp;&nbsp;&nbsp; 麇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密切关系,是与麋鹿的生境条件不可分的,古籍文献上很简单地说麋“性喜泽”或“麋,水兽也。”现代人观察,麋鹿的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健膜,侧蹄发达,所以适宜在沼泽地行走,又善游泳,横渡长江,轻而易举。麋鹿是草食动物,取食沼泽地的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麋鹿所处的这种生态环境,恰好也是种植水稻的适宜环境。</h3><h3>&nbsp;&nbsp; &nbsp;传统农业的稻田要有整齐的沟渠系统,稻田要经过细致的耕、耙、耖,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早期的水田完全不同,原始稻田是利用麋鹿践踏过的沼泽地,用来播种(不是插秧),因为那些麋鹿吃剩的叶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水和土一片粘糊,民间称之为麋田。《越绝书》中提到:“播种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滨海之民,独以鸟田。当禹之时,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卷8 东汉的王充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足信的,他指出“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象自踏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麋泥易,人随种之。”又举海陵麋田为例反驳说:“海陵麋</h3><h3>田,为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耶?”王充用“壤麋泥易”形容土壤的糊软。(卷四。书虚”篇)所谓海陵麋田,《博物志》有较详细的描述:“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日麋耍,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笔者按 :“更”的左旁应加“田”,字库未收。此字音及义皆同软,指泥土经麋鹿踩踏后很松软)。海陵在东汉时属广陵郡,今江苏省泰州一带。《博物志》是一部文献的分类抄编,成书在晋朝,所说的麋鹿踩踏现象是汉朝的记载,当然其时间比汉更早。</h3><h3>&nbsp;&nbsp;&nbsp; 20 世纪末,在江苏大丰(汉时属广陵郡)附近发掘出土了大批千余年前的麋鹿遗骨,可以证明《博物志》所言非虚。将这些麋鹿遗骨的长度、直径、质量等的数据,与现在繁殖的麋鹿角骨标本进行比较,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麋鹿的性情温和善良,极容易猎取,它的皮、肉、骨、角(茸)、胎都富有利用价值,这使得麋口不断减少,可以利用的“麋田”越来越少。同时,人口增长促使开辟更多的稻田,将沼泽地改作稻田是首选 ,</h3><h3>&nbsp;&nbsp;&nbsp; 在这种情况下,依赖麋耕已经不切实际。先民们显然从麋鹿的踩踏中得到启发,改为利用牛力(水牛)踩踏,把田土踩踏烂糊以后,播种水稻 ,也可以收到同样的效果。从此,原始的稻作农业进入一个现今已很陌生的蹄耕阶段。</h3><h3>&nbsp;&nbsp;&nbsp; 蹄耕 ,或称踏耕(咖 Ilg tillage),就是驱使十几头水牛同时在水 田里来 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后直播稻谷。蹄耕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即原先有麋耕的地方,曾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是畜力牛耕以前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蹄耕受到麋田的启迪而发明,牛力踩踏更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因而蹄耕陆续向中国东南周边的岛屿国传播。东南麋耕的地区,正是古越族分布地区,古越人在秦汉时即不断向日本移民,更早的时候,百越即已南下到达印尼、菲律宾岛屿,带去了稻作农业和铜鼓文化。踏耕从东南亚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海南岛的黎族、云南的傣族及泰国也有踏耕。麋鹿与水稻还有这么一段密切的关系,为大多数人们所不知。中国在汉以前,冶铁业都集中在北方,牛力犁耕先在黄河流域推广,然后随着北方农民的陆续南下,把犁耕技术带到南方,才结束了南方的踏耕和火耕水耨的稻作形式。</h3><h3>&nbsp;&nbsp;&nbsp;&nbsp;麋鹿的分布广,数量多,体型高大优雅,逗人喜爱,麇鹿的皮、角(茸)、肉、骨、胎利用价值高,又容易猎取,从而成为前人狩猎的主要对象。麇鹿的一些生活习性特点如一雄配多雌,冬季脱角等,引起古人的注意和联想,古人用阴阳二气解释,如《尔雅翼》解释一般的鹿角如梅花鹿等,都在夏天脱落,为什么麋角在冬天脱落? 说“鹿是阳兽,情淫而游山。夏至得阴气而解角,从阳退之象。麋是阴兽,情淫而游泽,冬至得阳气而解角,从阴退之象。”这种描述,初看似属迷信,但是含有深刻的道理。古人知道夏至后太阳的光照逐日缩短 ,昼短夜长的 日子从此开始,意味着日积温逐渐减少,故称夏至是“阳退”之象。冬至后太阳的光照日渐延长,开始了昼长夜短的日子,意味着 日积温逐渐增加,故称冬至是“阴退”之象。所以这里的阳退或阴退,可以理解为白昼光照长短的消长规律。生活在北半球的人,对冬至后日照逐渐延长更感关心,因为昼从短转长,正是万物复苏 ,开始生长 ,人们的生产生活也随着繁忙起来,一切都充满着希望的象征。白昼刚从短转长的变化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象,麋却恰好是在冬至解角,成了象征这个转折点的指示动物,这尤其使古人觉得麋的神秘莫测。所以早在《夏小正》中,把“陨麋角”作为夏历十一月的物候指示 :“十一月,王狩;陈筋甲;啬人不从;陨麋角。”“王狩”是指王者率领众人投入冬猎 。筋和甲代表弓箭和兵甲,也即武器(筋是制 弓的原料,革是制护甲的原料,陈即陈列)。冬猎是一年一度盛大的举措,借此机会显示军事威力,所以要陈筋甲。啬一人是农官,与狩猎之事无关 ,故可以不从(不参加)。“陨麋角”是羌、藏族语言的词序,主语后置,汉语词序是主语前置,按汉族词序,应作“麋角陨”或“麋角解”。根据现代的观察,证 明麋角的确是在冬至时脱落,而梅花鹿、马鹿等都在夏至时脱落。</h3><h3>&nbsp; &nbsp; “陨麋角”是原始的以物候定天时的经验之一 ,其地位特别重要。雄麋的身驱高大,其角重复分叉,形成巨大的树冠状,雄伟美观,象征着高贵、领袖的地位。这样巨大的角竟然在冬至时脱落,开春后又能迅速重生,与天象的大地回春紧密联系。麋鹿通常在阳历七月份交配,一雄配十雌,怀孕期长达九个月以上(270—290 天),故今年的七月交配怀孕 ,要到来年五、六月产仔 ,每胎仅产一仔 ,与人类很相似。而麋角生长之快速,更早引起古人的惊异,南宋沈括说,哺乳的动物,肌肉生长最快,筋次之,骨的生长最慢 ,所以一个人要到二十岁才骨髓方坚,“唯麋角 自生至坚,无两月之久,大者乃重二十余斤,其坚如石,计一昼夜须生数两,凡骨之顿成长,神讯无甚于此,虽草木至易生者,亦无能及之。”所以麋角是“此骨之至强者,所以能补骨血,坚阳道,强精髓也。”统治者从这种神秘的 自然力中产生了以麋象征皇权的强大力量的思想 ,认为是天人感应的结果。</h3><h3> 这种观念来 自冬季狩猎时,氏族长(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帝王)率领猎手们守候着观察“陨麋角”的现场所形成。“王狩”之“狩”,从“守”,有守候义,狩猎不是单纯的出击,还要有要耐心的守候。这种观念是如此的深刻而久远,以致用麋鹿象征皇帝的权位 ,如《史记·淮阴侯列传》:“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裴驷《集解》引张晏日:“以鹿喻帝位也。”这就是后世成语“逐鹿中原”的来源。《史记·殷本纪第三》说周武王伐纣,纣王兵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纣王登鹿台自焚,是表示与他的皇权(鹿台)同归于尽。</h3><h3> 鹿因与原始农业及狩猎的关系极其密切,从而成为人们捕猎取食的对象,使得鹿的数量不断下降。早在春秋时,统治者已经开始兴建人工饲养的麋鹿场,称之为鹿苑,《春秋·成公十八年》“筑鹿苑。”以供观赏兼狩猎之用,这鹿苑的名称和建制一直保留到清代。周文王时筑有灵台,台下有很大的灵囿,放养动物;囿中又辟有池沼,以养鱼类 ,称灵沼。《诗 ·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王在灵囿,唐鹿攸伏,唐鹿濯濯。白鸟嵩嵩。王在灵沼,于韧鱼跃。”据毛传的解释:“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说明不单是天子,各诸侯国也有囿,但范围要比天子小些。所谓唐(音 you,优)鹿 ,即雌麋。“唐鹿攸伏”指雌麋很悠闲地生活在囿里,下旬重复说“唐鹿濯濯”,笔者认为后句的唐鹿,应是牡鹿之讹,当作“麈嵩濯濯”,意指雄麋长得又肥又壮。雄麋在鹿群中特别高大显眼,诗句里两次提到雌麋,而不提雄麋,是不合实际情况的。只有“唐鹿攸伏,麈鹿濯濯”才更符合灵囿里麋鹿群生活的全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麈”(简化字“尘”)是对甲骨文雄麋的借代,不是指尘土之尘。甲骨文里的“麈”是麋下加“一竖一横”,是雄性生殖器的象形。[’](n 昭)甲骨文时期的字形尚未规范化,同样表示雄性生殖器的,可以作“一竖一横”状,可以作“土”形,也可以作“且”形,因楷书里没有一竖一横的字符,这里暂且从土形。在甲骨金文里,凡是要标明动物雌雄性别的,都在该字旁加上雌性符号“匕”,或雄性符号“土”,如雌羊可写成羊旁加匕,雌狗在狗旁加 匕等,最后都统一为牛旁加 匕的“牝”和加土的“牡”,作为修饰语,放在中性词前,称牡羊、牡鹿、牡马或牝羊、牝鹿等,不再使用专门的唐或麈了。</h3><h3>&nbsp;&nbsp;&nbsp;&nbsp; 皇家园苑里养麋,供观赏、看麋角陨和行猎的制度,历代都有记载,不一一列举。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清代的乾隆皇帝对麋角陨还有一段误会,不妨附带提一下。麋是统一的书面语,有些地方的称呼则不同,《汉书·地理志下》说“山多麋麈。”《说文》释麈为“麋属”是正确的。这麈是麋的东北方一言。据徐珂《清稗类钞》的解释:“麈,亦称驼鹿。满洲语谓之堪达罕,产于宁古塔、乌苏里江等处之沮洳地。俗称四不象。”乾隆是满人,只知道堪达罕即方言的麈,不知道麈即麋。乾隆曾在南宛亲自观察麈的陨角是在冬至 ,便认为古籍上说的陨麋角在冬至是麈之误传 ,曾下令对顺治二年(1645)颁行的“时宪历”(乾隆时因避弘历讳,改称“时宪书”)给予纠正。直到清末 ,才在严章福的《“说文校议”议》中指出“今之麈,即《说文》之麋;今所谓麋,即《说文》之麈。”乾隆可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h3><h3>&nbsp;&nbsp; </h3><h3>&nbsp;</h3> <h3>编写:蔡家奇 </h3><h3>摄影:余明建</h3><h3>出镜:石首麋鹿</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