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工作半年了,家里人一直让我写点东西。犹犹豫豫起笔停笔,到现在都没能好好写完一篇心得。</h3><h3>今天下午突然想起,便动手写了一些。看看上一次标注的时间还是三个月前,对自己的惫懒摇头表示无奈,再把时间改到了现在。</h3><h3>昨天的读后感严格意义上来说实在算不得是“读后感”,不过是一篇兴之所至的随笔,被我勉强安了个读后感的名头罢了。</h3><h3>今天上午忙完工作回来后,伴着办公室里各种杂音读了半份报纸。真的只是半份,我记得放下之前还停留在第五版,便被催促去吃饭了。我读报纸的时间不定,送报的人时间亦不定,有时三五天不来,有时来一趟就塞给我七八份报,每份十数版面,我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便也就此放弃每日一报的想法,随波逐流的不时看上一看。只是每次阅报时,我才发觉自己错过了多少实时大事,心里都迫切的想要每日接触到最新的消息。不过工作单位地处偏远,送报的师傅也一再跟我强调任务繁重力有不逮。想想也是,大家亦都是普通人,总会力不从心,就是圣贤,也未必就能面面俱到。纵使无奈,也别无他法。只能偶尔兴起,就现有的“存粮”细嚼慢啃一番。</h3><h3>上午的时报,下午的工作心得,途中突然的想起早两日还看了余华的《活着》,这也是要写读后感的。但是我的记忆时好时坏,时日一长怕是又会忘个彻底。于是索性安排在了今晚。</h3><h3>余华的书听过很多,人很有名。妹妹也跟我说过,他们老师对他们讲,余华在文学界泰斗的地位无人能撼动。就是鲁迅,在写作上也是比不过他的。鲁迅的笔是刀剑,是号角,唤醒国人的血性和不屈的精神。余华的笔是刀斧,似建造师,给你铸就一个个鲜活的世界,巧夺天工。<br></h3><h3>《活着》这本书的书名,也是如雷贯耳。从识字知世以来,这本书以各个途径,在我的心里扎下了一道深深的根。挥不去,斩不断。但凡学校推荐的书目,语文课上老师讲授的书单,总是少不了它的名字。道一句“天下谁人不识君”,绝不为过。</h3><h3>只是我这人也有些奇怪的小性子,越是出名的众口交赞的大多数人趋之如骛的事物,我就越是排斥。也算不得排斥,就是心里会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偏生敬而远之。不论是在校期间老师同学大力推荐的书目,还是周围众人痴迷的热播剧目,我都兴不起一览的兴趣。</h3><h3>所以这本书,我听过很多人说过,也看过很多人看过,自己却一直没有过多的接触,仅仅止步在“听过,听说很好”这个认知。</h3><h3>买这书也是偶然。最近看书都少了那种迫不及待好似拆封了什么重要的礼物的心情,我记得原本是有的,在几年前。那时的我对每一本书都很珍视,就算是一些不太喜欢的专业书籍,我也绝不会用它们来做类似于垫桌脚盖泡面或者坐在它们身上这种事,心里会有个坎儿,我总迈不过去。觉得是亵渎了它们。但是说句实话,我确实也是做过用字典盖泡面这类事的。很奇怪,字典在我看来,和别的书不一样。也不是说它的地位就低了,只是……实在是无法做出那些事。换成任何其他,我毫无心理压力。就是自己的作业本练习册都可以。唯独书是不行的。现在对书也仍旧珍视,就是掉落在地沾了些许泥尘都要心疼许久,但是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打开扉页便好似得到一个宝贝的惊喜感了。</h3><h3>大概是我许久不读书,思想钝化,情绪也跟着一同迟钝了。</h3><h3>话说回来,余华这本《活着》,真的是很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它是一本很好的书,通过这本书,我也看到,余华,真的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h3><h3>书的序言就有四五篇,分别是余华为中韩日英几个版本及《麦田》新版写的序。可以看出,都是用了心的。由于某些小心思,在看到日版那长篇的解释般的序言时,心里蓦地产生一种不快,凭什么中文版的序那么短,日文的那么长,他干嘛要对日本人解释那么多。这想法来的快去的也快。我发现,除了日文版,英文版的好像也不短,《麦田》新版的也长,说起来,韩版的也比中版的长……但是我偏生对日版的长篇暗自不爽。过后无奈摇头,嘲笑自己奇怪的小心思,倒似一开始就带着对日本国的某些偏见。书是余华的,如何作序也是他的自由,不同时期不同经历对不同的人,总归也是会有不同的感触的。他写了,就有他的道理。我也没得这么胡乱猜忌。</h3><h3>从序言里我就得知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余华自己也说,从第三人称写的时候,卡顿没有头绪,换成了第一人称之后,却是下笔如有神助。我想,这大约是注定的。这篇小说,这个故事,就要由福贵自己来讲。也只能由他来讲。</h3><h3>不过还是有些出乎意料,这本书的开篇,是从一个故事采录人的角度切入的。他去过许多地方,上山下乡,也听闻见识过许多。只唯独福贵,给了他这种迫不及待聆听并且讲述出他的故事的感觉。不若他为何不写别人,偏写了福贵?我是这么觉着的。福贵是有着自己的魅力的。</h3><h3>文章自由穿插,视角切换,从聆听者到叙述者,预先没有明确的说明,但你从故事里,语气里,一眼就能分辨出,是福贵还是转述者。这也是福贵的魅力,更是余华的魅力。</h3><h3>从一个地主家的纨绔子弟,到一个踏实朴素的务农老人,福贵经历了很多。</h3><h3>故事开头里福贵对老牛福贵说的话,用的小心思,里头夹杂着几个陌生的人名。我心下存疑,记性却不太好,每每在后面看到一个类似的人名时,总要把书翻回那一页,一一比对。故事讲完了,我也知道了,除老牛福贵之外,在福贵话里存活的和“福贵”暗自较劲的那些“牛”,其实就是福贵的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和外孙。所以他每次耕田,大抵都不只他一个人在劳作,福贵还带着他的家人,他最珍视的亲人们。</h3><h3>看到这里,我暗自发笑的同时,也有些哀伤。这位老人经历了太多,从一开始那个浑不吝骑着妓女招摇过市特意从老丈人门前经过大声打招呼的少爷成为后来知道心疼媳妇儿疼爱女儿儿子对女婿孙儿和蔼慈爱的普通人,他真的改变了很多。一步一步,我在看着,却总是会在某一个瞬间惊异于他的改变。他的妻子为他付出了很多,从一个漂亮肆意的米记大小姐到怀胎几月在青楼赌坊下跪求他回家的人妻,也改变了太多。父亲为了他卑躬屈膝换铜钱。母亲为了在破落后留住他的妻子不被接回娘家而给人下跪。儿子因为他一句嫌他废鞋就日日赤脚来回奔走。女儿为他又聋又哑在母亲病发父亲生病时一人默默撑起一个家。女婿给他重修房屋不顾众人眼光成婚十日跟着妻子回门。孙儿不过十岁跟他下田种地采棉花直至病倒后又死去。他享受过奢靡,经历过苦痛,惯见了生死,再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也没有比他更好的人,最终,只剩下他一人,和一头老牛。</h3><h3>就像他说的,有时想想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h3><h3>看这本书,这篇文,这个故事,这个人……我有时想想难过,有时想想又很轻松。</h3><h3>福贵这人,是一个能把活着欢喜过了的人。他的魅力,在他历经一切的风霜之后仍旧豁达的天性。</h3><h3>所有一切,在他跟前,因为活着,不过如此。</h3><h3>我厌恶过他,也喜欢过他,心疼过他,也敬佩过他。</h3><h3>书在看完后托老爸带回了家里,留给了妹妹。我希望她能比我更早的遇见它。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没有什么想法,在看完之后,我才敢说一句喜欢。</h3><h3>我遗憾现在才与它相知,庆幸我没有错过与它的相遇。</h3><h3>这是余华的魅力,也是福贵的魅力。</h3><h3>写到这里,我发现,对这一本书,对它的作者余华,对里面的主人公福贵,我用的最多的词,是“魅力”。真的,它有魔法,会让你为它折服。这就是《活着》的魅力。</h3><h3><br></h3><h3><br></h3><h3><br></h3><h3><br></h3>